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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SYSOP作者 (我是陳米布)時間19年前 (2006/08/06 01:35),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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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自己是覺得啦 再多的法律 比不上良好的教育 好的教育 能讓犯罪減少 法律就不用定的那麼嚴格 法律只要週延就好 剩下解讀的權利給法官 不用把法律嚴格到笨蛋都會判決 那樣子本末倒置了 大家應該想怎樣去宣導和教育大家 把制度弄的嚴謹 只是苦了管理的人 不用質疑宣導和教育的成效 有很多時候板規的能力遠比宣導和教育差 大家都是讀書人 看得懂字 看不懂字的白目 自然能用嚴格的法律制裁 ※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 引述《escaflone (大骨)》之銘言: : : 來亂入一下,我就我前幾篇回文提到的審核與覆核制度來看, : : 其實只要針對特定的違規種類做處理就可以了。 : : 到目前看來,也就只有「公布個人資料」(含不當連結)這件事。 : : 至於有沒有公布,在判斷上有那麼難嗎? : 用賤一點的回應方法(沒辦法,我是賤人 Orz) : 那是 "你" "目前" 覺得只有這件事情需要審核 : : 這個其也實也不難,把義工分成兩組, : : 一組負責po文前的查核,一組負責po出來文章的覆核。 : 哈... 原本只想針對 S 版友 : 不過,既然你挑我的文章回,那我也講一下好了 : 你說 po 文前的查核,難道就不是另外一種一言堂? : 好吧,也許還不到一言堂的程度 : 不過,請問一下... : 現在支持黑特的人,一個很重要的論調不就是言論自由? : 你今天想講一些東西,卻需要別人的審核之後才能公諸於世 : 那麼,跟當年國民黨來台灣新聞 & 出版品戒嚴,有什麼差別? : 好,就算黑特的鄉民同意你這種做法 : (基本上... 我是覺得不可能啦,想辦法證明我是錯的吧... 拜託...) : 那麼,搭配 "一堆管理者的配套措施" : 請想一下這個狀況: : 某天,某個自認是痞子軍團團長的人 : 到了 Hate 版 po 了一篇 "幹,為什麼我的軍團只有我一個人" : 然後,說也奇怪,遲遲審核不過,沒有出現在版面上 : 那麼,這個痞子軍團團長要怎麼申訴? : 他要跟誰申訴? : 還是你覺得每篇文章都能通過審核 : 或是沒通過審核的都不會申訴...? : : 有問題的,就停止查核的權限。 : : 現在的問題是,少數版主無法負擔過多的文章。 : : 那只要把問題化約到版主可以負擔的程度,倒不失為可行的辦法。 : : 重點是,禁推禁回只是讓現在的黑特變成一灘死水, : : 而且對解決問題沒什麼效率。 : : (另外,還我政黑!) : 根據我在這裡看到的訊息 : 我倒是真的覺得政黑蠻可憐的... : (雖然那是一個我覺得更沒存在意義的版... [狂逃]) -- ███████ ███████ █▅█▅█▅█ ███████ 耶有fans做美工~ ▋ ≧ ≦ ˙ ˙ cosplay ︶  ▋████▋█ ███████ ██▅█▅██ ███████ ψyuuforev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7.54

08/06 01:39, , 1F
在經過您的教育之後,怎麼會有建景事件ꄠ
08/06 01:39, 1F

08/06 01:41, , 2F
看不懂字的人,就沒有受教有權利嗎?@.@
08/06 01:4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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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字,受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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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02:06, , 4F
我想你沒有了解我要說得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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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02:06, , 5F
你只是看字面上做詢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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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02:06, , 6F
我沒有說不讓看不懂字的人受教啊 請反覆看過
08/06 02:06, 6F

08/06 03:21, , 7F
嗯 不談板規 不過法律的制定是有其嚴謹性
08/06 03:21, 7F

08/06 03:22, , 8F
法律人不能以有教育 就在責任上從寬......
08/06 03:22,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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