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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低收入戶申請 工作能力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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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5→)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ellowmen (鴨肉麵)時間9年前 (2016/04/30 15:55),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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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假設外公外婆已過世. 動產及不動產先不討論. 您的父親?. 假使是往生不列計. 但如果與母親離婚且另組家庭 你滿20歲 仍要列計父親. 未滿20歲 監護權在母 則父親暫時不列計. 雖您目前佔不列計. 但母親未到65 仍要算有工作能力 但因為超過60 會算基本工資再打七折還要再加勞退. 所以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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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7→)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tttted (Hugo!!!)時間9年前 (2016/04/30 00: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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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庭就只有我跟我媽兩個人生活. 而我現在正在服兵役(不列入計算人口),我媽媽63歲無工作,但有勞退約11000. 所以之前申請時計算薪資上我媽媽就被算有工作能力,月收超過不符合資格. 現在我媽媽身體出了點狀況,心臟衰竭,前陣子肺積水住院了5天. 現在正在吃藥長期治療,副作用為疲倦、常頭暈(有次蹲下
(還有7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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