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SW_Job ]
討論串[困境] 年終縮水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純回應這邊. 前一陣子幫科內辦國保的人針對這問題搞的人仰馬翻,所以有稍微研究一下. 基本上定期契約和不定期契約的認定方式有點複雜. 應該是以工作來做區分. 只要這工作是會有延續性的,無論是否有簽訂時效與期程,都要視為不定期契約. 例如某個單位,他要徵一個員工進來幫他進行案件審查,然後跟妳簽訂了一年的
(還有587個字)
內容預覽:
這點是否可以舉證說明. 年終沒有規定一定要發,除非有簽約. 誰跟市府簽的約?. 你的薪水計算方式,應該是根據你跟機構簽的合約. 當時與機構怎麼簽,就怎麼付錢,與市府無關. 頂多是你去向市府檢舉機構違約. 就算是這樣,你未必能多拿到一毛錢. 是又怎樣,若真是如此. 你在此機構工作算是在助紂為虐. 何必
(還有223個字)
內容預覽:
想問一下各位前輩關於薪水或年終被縮水的處理辦法. 我的單位是非營利組織 薪水是本金+簽約金、久任金加一堆有的沒有的. 才符合單位跟縣市政府簽訂的合約規定給予社工員的薪水. 機構時常巧立名目扣錢算了. 今年年終說要共體時艱 只發給社工元約22K的年終. 但是以我們跟市府簽的合約都是32K X1.5個月
(還有7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