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台南市政府 徵 約聘社工員3名
[轉錄]
用人單位: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員
正取: 3 名; 備取: 6 名
甄試方式:口試
工作內容
1. 辦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兒 童少年保護工作
2. 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 新臺幣 38,480 元或 40,560 元
資格條件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考試規則第 5條第 1款
社會工作科系或第 5條第 3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 具備 1年以上社服直接服務經驗
資訊來源:
http://wwwadm.tainan.gov.tw/tainan/warehouse/C60000/102-2-簡章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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