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困境] 高市家扶問題
要不要直接說說對家扶的期待是什麼?處理什麼事情?
例如:(以下只是舉例,我不清楚你們的具體期待)
1.我認為爸爸不適任照顧寄養兒童,希望家扶取消他的資格
-->以這個觀點的話,家扶審核的標準我想是「爸爸適不適當照顧寄養兒童」
所以你要提出證據向家扶證明「爸爸不適合照顧寄養兒童」
ex:爸爸曾在寄養兒童面前毆打其他家人,讓兒童目睹家庭暴力
最好再進一步說明時間、頻率、暴力程度,越清楚越好
或者是,爸爸跟朋友的衝突已經影響家庭氣氛,且影響兒童權益
光是說爸爸跟朋友衝突不斷
但如果他們都是在外爭執,爸爸也沒把情緒帶回家,甚至兒童根本不知情
請問對兒童的影響是什麼?
我想家扶是以對兒童利益來考量爸爸是否為適當的寄養家庭
所以當你認為爸爸不適任時,也要以兒童的角度提出為什麼他不適任
「他不照顧祖母,所以不適合照顧兒童」-->這是以祖母的角度來推論
我看過有父親虐待老大,但對老么百般疼愛
你能說這個父親不適任照顧老大,但能說這個父親不適任照顧老么嗎?
(當然對老么是否目睹、身心反應等等要另外評估,這些就不談了)
2.因為爸爸是家扶輔導下的寄養家庭,我希望家扶出面處理爸爸不照顧祖母這件事
-->這是不可能的,家扶沒這個權力、沒這個能力、也沒這個義務處理這件事
家扶輔導的是讓爸爸成為良好的寄養兒童照顧者
並不是爸爸「所有行為」的監督者
(這是以我的認知來思考,具體輔導到什麼程度,我不知道)
即使爸爸酗酒、吸毒、沈溺賭博,甚至犯罪等等,家扶都無法處理
頂多是取消爸爸寄養家庭的資格,而不是輔導他的這些不當行為
所以家扶頂多是取消爸爸的資格,而不是處理他不照顧祖母這件事
3............ 我想不到還有什麼期待
既然期待家扶出面處理,想想具體的期待是什麼吧!
這樣你們也才能根據你們的具體期待,一一思考該怎麼要求家扶處理
或者一一思考這個期待是不是家扶能做到的
我同意你說現在大家都把事情拆開來看,弄的支離破碎,各自奮鬥處理自己的業務
這也是科層體制下的詬病之一
但很不幸的,現在台灣運行的制度就是這樣,而台灣個案管理員的制度也未臻成熟
這不是一個小小的社工或家扶就能在短時間改善的
需要長時間討論、嘗試與修正
甚至牽扯到社會司(處)的編制、分工和社會整體觀念
這更不是要求家扶改進就可以解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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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7.205.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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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推文陷入爭執,全刪光光(已先推文通知)
要繼續吵的話請另闢戰場,我是愛好和平的 = =+
※ 編輯: hccycsh 來自: 137.205.9.122 (01/18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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