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遭性侵 少女獲安置又被姦

看板SW_Job作者 (隨遇)時間16年前 (2009/05/31 15:23),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xxx761011 (月黑風高...)》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 作者: Hathor (if)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遭性侵 少女獲安置又被姦 : 時間: Thu May 28 05:36:33 2009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528/art_id/31664326 : 遭性侵 少女獲安置又被姦 : 淫姑丈判12年 社工被批「推人入另一個火坑」 : 【黃哲民、劉昌松、張沛森╱連線報導】桃園一名十三歲少女慘遭父親強姦後,被社工安 : 置在吳姓姑丈家,又三度慘遭姑丈強姦、猥褻。高等法院審理後,昨依加重強制性交、加 : 重強制猥褻兩罪,將這名可惡姑丈重判十二年徒刑。 : 人神共憤 : 由於社工將少女安置在吳姓男子家時,沒發現吳離婚又失業,並不是合適的安置環境,法 : 官感嘆:「社工神經太大條,等於把被害人推入虎口!」聽到此案,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 : 執行長林月琴直呼:「聽了就讓人生氣!政府應建立寄養家庭管核機制,否則,把受家暴 : 的孩子託給親屬寄養,卻沒顧慮親友狀況可能也不好,等於把孩子推到另一個火坑。」 : 不脫衣服不準會母 : 判決指出,少女被父親性侵害後,社工於去年二月,將她送到姑丈家安置半年,但三十八 : 歲的姑丈三個月後就露出真面目,他藉口女孩偷錢須被處罰,深夜開車載少女買啤酒,還 : 在車上命她喝完其中兩罐,返家後,趁少女酒醉無力反抗,強姦對方得逞。 : 到了七月,女孩某天晚歸,吳拿著鐵尺要被害人脫褲子打屁股,少女以月經來潮回絕後, : 吳竟脫掉自己褲子,叫少女幫他手淫,少女只好照辦。 : 最誇張的是,安置期滿當天,吳姓男子竟要被害人最後一次為他手淫,隨後又改口「不聽 : 話脫衣服,就不准回家和媽媽團聚」,少女又慘遭姑丈強姦。 : 社工當晚接走少女時,發現少女神色不對,追問下才得知她被姑丈強姦,報警後也在少女 : 內褲裡採到吳的精子細胞,成為定罪鐵證。 : 傷心母罵:不是人 : 吳應訊時辯稱,不懂如何糾正少女的偏差行為,才買酒澆愁,絕沒叫少女幫他手淫,但安 : 置期滿當天兩人確實發生性關係,卻是你情我願的性交易,但法官不採信他的荒唐說法, : 一審重判他十七年六月;二審昨也判他十二年。 : 少女母親事後曾痛罵吳「不是人」,她取得女兒的監護權後,已將女兒接回照顧。而桃園 : 縣政府社會處家庭暨暴力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王秀珍表示「尊重判決」,並強調其他縣市 : 社工仍在輔導少女。 : ......她才13歲 貼上一審的新聞 == 二次傷害 安置少女遭姻親強姦 母痛罵「不是人」獸男重判17年6月 (2009年02月21日) 【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縣一名十四歲少女,因父親家暴經縣府社會處緊急安置,竟在 安置家庭遭具有姻親關係的吳姓男子性侵,吳不僅灌醉她強脫其衣褲逞獸慾;甚至在她月 經來潮時還強迫她幫他「打手槍」,少女的母親獲悉後痛罵吳男:「不是人!」並堅持提 告,桃園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吳男十七年六月徒刑。 可惡至極 桃園縣社會處表示,被害少女的父母親已經離婚,並由母親取得監護權,目前少女由母親 負責照顧,社工仍持續對她進行諮商輔導,期望她能早日走出陰霾。 法院判決指出,這 名少女二○○七年十二月間因遭父親嚴重家暴,經桃園縣政府社會處緊急安置在庇護中心 ,其後考量家屬的意願和社工評估後,去年二月十二日送到與少女具有姻親關係的吳姓男 子(在押)家中安置。 藉口懲罰逼打手槍 但吳男卻在去年五月二十二日晚間,開車載著少女到超商買四罐啤酒,並藉口懲罰少女偷 竊,逼她在車上連續喝掉兩罐啤酒,致少女不勝酒力醉倒;返回住處後,又以擔心少女酒 醉隨地嘔吐為由,拉著她至其臥室休息,當晚就趁少女酒後無力反抗,強脫少女衣褲性侵 得逞。 另外,在去年七月初某日,吳男再以少女晚歸藉口,拿著一把鐵尺作勢打她屁股,逼她把 褲子脫下來,但因少女告訴他月經來潮,吳竟把自己的內褲脫下,強拉著少女的手碰觸其 生殖器,恐嚇:「如果不要,就要用鐵尺打妳!」強迫少女幫他「打手槍」。 去年七月十一日下午,少女即將結束為期半年的安置生活,吳竟要求少女最後一次與他發 生關係,少女雖當場拒絕,但吳竟恐嚇說:「如果不讓我上,就不讓你回家。」少女因心 生畏懼,再度讓吳男逞獸慾。 否認犯行辯性交易 後來少女的友人得知上情後,偷偷轉告輔導的社工,經調查確有其事,趕緊報警處理。吳 男在庭訊時,僅坦承曾經在七月十一日當天以三百元代價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另外雖有與 少女喝酒,並把她帶到自己的房間休息,以及拿鐵尺質問少女晚歸等事,但均辯稱,當時 並沒有對少女有性侵或猥褻犯行。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吳男受政府託付照顧受虐少女,竟 趁機伸魔手,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惡性極為重大,而且犯後毫無悔意,因此昨依加重強 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從重判刑。 社工評估時,認為吳男家庭美滿,且是被害少女的遠親,才將少女交其照顧。 安置家庭評估條件 .家庭成員是否有前科紀錄 .家庭親子關係功能是否良好 .經濟條件是否良好 .社會、人際關係是否良好 .是否有意願協助照顧 .安置個案本身的意願 == 中時 2009/02/21 甘嘉雯/桃園報導 女童安置遭舅公性侵 法院重判十七年六月 桃園一名未滿十四歲女童,父親因家暴入獄、母親無工作,被縣府社會處安置在舅公家, 沒想到又被舅公連續猥褻、性侵,讓女童遭到二次傷害。桃園地方法院廿日重判這名舅公 十七年六月徒刑,女童則交由已找到的母親照料。 社會處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王秀珍解釋,當初主要是考量卅七歲的舅公與女童 父母親年紀相仿,本身有小孩,親子功能不錯,從商的他經濟穩定,無前科,本人有強烈 意願爭取,面談後才決定將小孩交給他。 沒想到千挑萬選的安置人選,竟是一匹色狼!去年五月廿二日晚間,舅公假藉要懲罰女童 偷竊,帶她到便利超商買四瓶啤酒,要她喝下兩瓶,再以怕女童嘔吐弄髒房間,要求女童 到他的房間內,性侵得逞。 七月初,舅公又以女童晚歸為由,要求女童脫褲子,並拿鐵尺揍她。結果女童月事剛好來 ,舅公脫下褲子要求女童幫他打手槍,還恫嚇女童「如果不要,就要用鐵尺打你」,強制 猥褻得逞。 幾天後,舅公載女童返回住處途中,以即將結束安置為由,要求與女童發生最後一次性行 為。女童拒絕,結果舅公強行脫去女童衣褲,還恐嚇「不性交就不讓妳回家」。女童為了 要回家,自行脫掉衣物,再度遭性侵。 女童因長期連續遭親人性侵,神情異常,一名住在附近的女童友人發覺,告訴社會處社工 ,報警處理。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這名男子對未滿十四歲女子以違反其意願而性交,判七年二月;同時以 脅迫方式猥褻處三年四月;又以脅迫方式性交處七年六月,應執行十七年六月。 == 然後順手搜了一些其他的新聞.. 父淫雙女重判19年半 檢:太輕 中時 2008/12/05 甘嘉雯/桃園報導 竟有父親向一對親生女兒伸出狼爪性侵長達五年之久!兩姊妹從國小開始不斷遭父親恐嚇 威脅,若不從就慘遭毒打,五年下來恐遭亂倫近兩百次,父親辯稱是思念離家出走的老婆 才染指女兒,桃園地方法院四日重判他十九年六月有期徒刑。 檢察官當初審理本案時,這名父親曾說「我想要閹掉!」以此認錯,但檢察官認為,只是 推託之詞,嫌犯應了解我國現行法令中,並無去勢之法,認為他惡行重大,求處無期徒刑 。昨日承審檢察官得知判決後認為判太輕、應求處無期徒刑、讓他終身監禁,不排除上訴 。 亂倫獸行 應處無期刑 男子一家原本居住在台北縣,九十二年搬到桃園縣,同年結婚十多年的妻子無故離家出走 ,男子個性變得怪異。當年就讀小六的姊姊於暑假某天遭父親搖醒,恐嚇她脫下衣褲,撫 摸下體、胸部並性侵得逞。 未料隔年,相差兩歲的妹妹進入青春發育期,父親竟然又同樣性侵妹妹,「爸爸不要,可 以不要嗎?」兩姊妹無助心聲,同住的祖母都沒發現。 無助小姊妹 隱忍五年 就這樣,男子對親生女兒亂倫平均一星期一到兩次,姊姊若月事來,他的洩慾目標就轉到 妹妹身上,五年來不斷惡性循環,兩姊妹沒有謀生能力,又怕抗拒父親會遭來毒打,身心 受創不敢告訴別人。 直到今年六月十八日,已經就讀高中的姊姊終於受不了,將父親的獸行告訴朋友,在朋友 陪伴下到中壢分局報案,令人髮指的是,就在姊姊報案同時,獨留家中的妹妹再度被父親 性侵得逞。 「簡直不是人!」檢察官聽到法院判決,認為對這名父親獸行,不應僅判如此,不排除再 提無期徒刑之訴。 屢遭性侵不悲觀 少女要報恩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08.08.13 02:20 am 「我要勇敢往前走!」桃園縣15歲的黃姓少女,曾先後遭到父親、哥哥和舅舅性侵,還一 度懷了哥哥的孩子,如今被安置在中途之家。 桃園地檢署偵辦時,檢察官特別關懷黃姓少女,勉勵她「要堅強、樂觀面對人生」,黃姓 少女表示:「我會樂觀活下去,不會被擊倒,也會認真努力,報答對我有恩的人(指寄養 家庭)」。 黃姓少女的父母雙亡,但父親生前曾對她染指,父親過世後,哥哥輕薄她,讓她懷孕,流 產的胎兒檢驗DNA後,確認是哥哥的,她的哥哥因此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黃姓少女的悲慘命運並未因哥哥被起訴而終止,一年多前,她由李姓舅舅當監護人,住進 舅舅家,她的舅舅知悉她被父親和哥哥染指過,對女生起了色心,去年九月間,趁妻子不 在時強行玷辱黃姓少女。 黃姓少女因寄人籬下,不敢吭聲和告訴舅媽,她寫了一張小紙條「與舅舅發生不倫、怎麼 辦」,把紙條藏在枕頭下。 一個多月後,黃姓少女舅媽在整理房間時發現這張紙條,因舅媽不懂「不倫」的意思,拿 著紙條問妹妹「不倫」是什麼意思,得知不倫就是發生性行為,舅媽才知少女遭丈夫玷辱 ,氣得陪黃姓少女控告丈夫妨害性自主。 桃園地院昨天開庭,舅舅否認玷辱,辯稱管教太嚴,是少女亂說,不過他的妻子作證在枕 頭下發現少女寫的「和舅舅不倫」的紙條及詢問妹妹什麼是「不倫」,法官認為李妻不會 說謊,且李姓男子對「有無輕薄少女」的測謊未過,刑庭將追究刑責。 13歲女遭舅強暴 母親男友也是狼?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陳景寶/高雄縣報導】 2008.01.03 03:54 am 卅歲黃姓高雄縣民,涉嫌略誘十三歲外甥女到旅館同住十多天,家屬報案循線查獲;外甥 女向女警哭訴遭舅舅性侵多次,之前還遭母親的男友強暴;警方昨天將黃姓男子移送法辦 ,並追查涉案的母親男友。 在警方訊問筆錄過程中,這名今年念國一的女生,充滿對人的不信任、對世間的不抱任何 希望。她眼眶噙淚說:「我雖然不願意(指被舅舅性侵),但也沒反抗,因為都被強暴了 ,再一次又有什麼關係…。」 女生前晚被帶回分局時,爸媽也都沒到場,倒是疼她的阿公趕到,知道事情原委後,大發 雷霆,咒罵黃姓男子「畜生!」「這款代誌,你也做得出來…」,並數度趨前要揍黃姓男 子,但被員警勸阻。 警方說,這名女學生的父母感情不睦,女學生平時都跟著祖父母生活,在校成績優異,但 十多天前突然失蹤。 學校見女生多天未到校上課,向家人詢問,女生家人才知事態嚴重,向警方報案,指女兒 疑似被舅舅拐走。多天來,警方及家屬遍尋無著,直到前天台南縣外婆來電,告知舅甥正 在娘家,警方立刻前往救出女生,並逮捕黃姓男子。 警方調查,十多天前,黃姓男子佯稱要帶外甥女到台南外婆家玩,結果住進台南縣市交界 的旅館,發生多次性關係。前天上午才退房,搬回外婆家。 女生表示,去年中秋節晚上在外婆家烤肉,她向舅舅吐露曾遭人強暴,舅舅竟藉著酒意, 對她強行性侵害。 女生哭著說,九十五年中升上小六時,母親男友載她到高雄旗津玩,當晚在車上即強暴她 ,讓她痛不欲生;母親男友警告,不准聲張,否則對她不利,之後陸續又性侵她十多次。 女生說幾次向母親暗示,但母親沒反應,也就不再吭氣;父親自顧不暇,平常很少碰面, 手足也很少談心,她只得將這些痛心、不堪的事擺在心底。 == 好吧..來檢視安置評估出了什麼問題.. 安置家庭評估條件 .家庭成員是否有前科紀錄 .家庭親子關係功能是否良好 這有沒有真的去評估?問小孩?問妻子? .經濟條件是否良好 顯然造假 .社會、人際關係是否良好 .是否有意願協助照顧 太有意願也要小心.. .安置個案本身的意願 曾被性侵少女的心理因素,可能會有一種無所謂的放棄想法 沒有評估到婚姻關係,另外「親戚不一定是好事」(這邊是姻親),因為熟識更可能隱忍.. 評估不夠全面,也不夠謹慎查證寄養人的說詞真實性(單方面說法).. 這類的保護個案,也許不宜寄養,留在庇護中心還比較安全.. 但那又要看,有沒有這個環境,這個環境能不能讓少女願意接受.. 至於,新聞中提到的寄養家庭管核機制,就算再怎麼測,也測不到心吧.. 這事件也顯示了該社工的敏銳度不足.. 另外,就是個案追蹤的部份,不知道沒有在做?諮商輔導顯然成效不高, 我指的是個案沒有告知社工,通報還是友人通報的.. 沒有十足安全的把握,我想還是不要寄養的好,但有沒有不寄養的條件, 要請知道的先進分享指教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07.12

05/31 16:05, , 1F
那幾個條件有沒有更細的指標阿?
05/31 16:05, 1F

05/31 17:51, , 2F
有嗎?我也想知道!
05/31 17:51, 2F

05/31 18:40, , 3F
可以打電話問問兒童局,因為我們已經問了他們2-3年了
05/31 18:40, 3F
文章代碼(AID): #1A8Z2EOx (SW_Job)
文章代碼(AID): #1A8Z2EOx (SW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