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退學制度真的取消嗎?

看板STUST作者 (Lion-hearted)時間16年前 (2010/02/23 01: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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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mjack77 (吳彥祖哥哥)》之銘言: : 上學期聽說南台不退學了 : 可是我有朋友在大二上被退了 : 因為我自己是重考後進入南台 : 所以跟他不同年級 : 是97級之前入學的學生還是會被退嗎? : 請各位大大給個解答 : 謝謝 南台科技大學學則 http://academic.stut.edu.tw/data/acadmic/1-1-980720.doc 有關退學 第七章 退學、開除學籍 第四十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一、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二、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不含暑期)達該學期修 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者。 三、僑生、外國學生、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學生、派外人員子女學生,學期學 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不含暑期)達修習學分總數三 分之二者。 四、延長修業年限屆滿,仍未修足所屬系組規定應修科目與學分者。 五、違反校規情節嚴重,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議退學者。 六、自動申請退學者。 七、其他依本學則規定應予退學者。 學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第一項第二、三兩款之限制: 一、學期修習學分在九學分(含)以下者。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因懷孕、生產或哺育幼兒持有證明者。 =================================================================== 片面上還有退學這回事沒錯,此外在學務處的網頁,學生獎懲要點 http://osa.stut.edu.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 id=30&Itemid=103 第十二條 十二、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予退學之處分: (一)經核定?定期察看之期間內,有缺曠情形累計六節或記小過乙次以上 處分者。 (二)販賣或吸食違禁藥品者。 (三)經學校獎懲委員會審議應予退學者。 還有操行成績考查評定要點 http://osa.stut.edu.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 &id=31&Itemid=104 十一、定期察看: (一)學生經獎懲審議委員會核定?定期察看處分者,以一年?期思過改進。 (二)受定期察看處分之學生,應填具保證書經核准始可繼續就讀。保證書除請 學生家長、導師保證外,應另請本校專任老師一位做保證人(每位師長限 保一位同學),且每週向諮商輔導組老師 (含研究生),每兩週向保證老師 報到面談。 (三)定期察看期間,如有曠課、缺席、集會不到等情形累計達三次(遲到或早 退累計滿三次以曠課一節論),或記小過一次以上處分者(累計三次申誡以 小過一次論,即予以勒令退學處理。 ==================================================================== 似乎,以往所謂曠課多少堂會被退學的規定已經沒有了 好像也沒講到操行不及格會退學這回事 總之,希望上面的文字我只是打好玩的,不要發生在任何一個人身上 念大學應該是快樂的時光,好好用功,也好好珍惜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32.190
文章代碼(AID): #1BWhXZZf (ST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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