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故意用球砸腳的判定

看板STREET_BALL作者 (小北極熊)時間10年前 (2013/09/25 18:35), 編輯推噓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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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yukaka (阿駿)》之銘言: : 上次打球時遇到這下面敘述的狀況,跟大家請教一下 : 對方持球我防守 : 因為我黏很緊,逼迫他收球了 : 我的隊友也跟很緊,導致他球也傳不出去 : 這時 : 他用球丟我的腳,然後去撿起來繼續運球 : 這樣OK嗎? 請看規則 FIBA2012 RULES 24.2 規定 球員在比賽球場上第一次運球完畢後,不得再做第二次運球,除非下列因素, 使該球員在二次運球之間,對活球已失去控制: ‧ 投籃。 ‧ 被對方球員觸及。 ‧ 傳球或球失落後,球觸及其他球員或其他球員觸及。 進攻球員用球丟你的腳,可視為傳球觸及其他球員,故符合24.2之規定,是可以再次 撿起球運球的。 但是這裡有個爭點,就是用球丟你的腳到底算不算「對活球失去控制」? FIBA官方判例並沒有提到此問題,我跟一些裁判討論的結果也沒有非常確定的統一定見 ,所以我就寫上兩方說法跟各位討論看看。 否定說: 認為進攻方有主動權,可以控制傳球的角度、力道去觸碰防守方,再猜測球可能 反彈的點,進而再度取得球權。所以不算是對活球失去控制,不能再次運球。 肯定說: 傳出的球觸碰的是人體,不如地板會有固定的反彈角度。而且進攻方也無法預測防守 方的下一步動作,把球丟向防守方反而有失誤的風險,就算是如進攻方所預想反彈回 他手中,也只能說是種運氣或是技術。所以是對活球失去控制,可以再次運球。 我個人是站在肯定說一方,先不論結果,畢竟當進攻方向你丟球時,他就須冒著被 你抄球的風險,而有風險的話怎麼會是「對活球有控制」?所以我認為原PO問題的答案 是對方可以再次運球。 推 cjack:順便一問這狀況跟全場底線發球,發球者將球丟至背對防守者, 09/24 10:57 → cjack:自己趕緊雙腳進場投籃得分,這樣nba看過,但真的合理嗎?自 09/24 10:57 → cjack:己打是還沒遇過。如果可以我怎麼覺得原po問題好像也同理可 09/24 10:57 → cjack:證的感覺,規則真是難以全面理解啊~~ 同樣來看一下規則 FIBA2012RULES 17.3.1 球員發界外球時,不得: ‧超過五秒球才離手。 ‧持球時踏進比賽球場內。 ‧發球離手後,使球觸及界外。 ‧在球觸及其他球員之前,在比賽球場上再度觸及。 ‧直接使球進入球籃。 ‧除了投球球籃或最後一次罰球中籃外.................... 這跟原PO的是兩個不同的情況 原PO問的是關於兩次運球違例,而你的問題是發界外球時發球員的規定。 看17.3.1第四個黑點,發球員發球只要球觸及了其他球員,發球員就可以 在場上合法觸及球了。 換句話說,就是發球員不能成為第一個觸及他所發出的球的球員, 所以你的問題沒有違例情形。 歡迎討論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246.7

09/25 18:48, , 1F
我也同意你的看法
09/25 18:48, 1F

09/25 18:50, , 2F
推專業!
09/25 18:50, 2F

09/25 18:53, , 3F
專業推
09/25 18:53, 3F

09/25 22:18, , 4F
推!!
09/25 22:18, 4F

09/26 01:23, , 5F
同意,持球者朝你砸過來你也有機會去躲避或接球
09/26 01:23, 5F

09/26 01:24, , 6F
曾經好像有看過wade用這招,上籃沒角度拿球碰對方身體
09/26 01:24, 6F

09/26 01:25, , 7F
在接球做進攻,裁判沒吹
09/26 01:25, 7F

09/26 08:13, , 8F
國中時跟同學,無限1vs1曾出現的狀況,當時跟他1vs1就查過
09/26 08:13, 8F

09/26 08:17, , 9F
可以這樣用,但不敢跟隨便這樣玩,其實很多規則是裁判喊了才
09/26 08:17, 9F

09/26 08:18, , 10F
會漸漸熟析
09/26 08:18, 10F

09/28 09:53, , 11F
推專業,我也只是臨時想到舉個有趣的例子xd
09/28 09:53, 11F
文章代碼(AID): #1IGhnQiJ (STREET_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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