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籃球小組長) 2024/04/05

看板SP3_AllSport作者 (agGREssion)時間3周前 (2024/05/13 19:48), 3周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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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銘言: : 目前本案受檢舉事項重新整理如下: 僅以本文說明本案進度。 考量本案系列(包括他案、原案、前案、大案)皆因為當事人在看板發表賽事實 況討論與賽後資料整理文(以下簡稱 B/L 文)而起,因此相關人員對於當事人 的 B/L文 做出處理也是對症下藥。目前板務站長在「大案」中裁定,將案情轉 呈帳號部進行調查當事人是否有透過發表文章不當獲取本站數值之事: 板務站長轉呈帳號部調查 #1bwru5r0 (ID_Finance) 這邊也期待帳號部儘速完成調查報告,以便本案進行。 : - 小組長 sckennytang 是否有不當行為 : - 審理原案時,是否有未審先判之情事 : - 知悉當事人已達原案追加處分條件時,是否有應作為而未作為之情事 此段檢舉事項將待當事人確認有違規行為後,再進行審理: - 當事人 laptic 是否有違規行為 : - 原案之「不當獲取本站數值」之事,已轉呈帳號部調查 : - 原案之追加處分條件有「群組黑名單處分」 : - 大案「禁止擔任群組公職」之判決,已符合群組黑名單之處分內容 此段檢舉事項將先進行暫時處分,待帳號部完成調查結果後,再進行審理。 由於在調查期間內,當事人仍持續於本群組看板發表 B/L文 ,對部份使用者來 說,當事人此時最適作法應為靜待帳號部調查,但持續發表 B/L文的行為除了有 累積本站數值之事實,且似有挑釁群組管理人員之企圖,由於各看板對於 B/L文 並未有嚴格規範—事實上群組長也認為沒必要對此類文章進行嚴格規範,因此就 廣義來說,當事人此項行為不應視為違規,至於當事人是否有挑釁企圖,群組也 不會有預設立場。但當事人此舉確實已造成部份看板秩序混亂,已有使用者對此 表達異議與不滿: 籃球小組 檢舉案 #1c1jWJSO (SP2_Basket) 裁定有程序問題,不受理,已結案 棒球小組 板務案 #1cFmN5mY (SP1_Baseball) 裁定併入本案討論,先行結案 為求維持看板秩序,並且保障當事人合法發文權益,同時兼顧部份使用者對本案 之合理建議,以及避免多數使用者對當事人之 B/L 文產生負面觀感,在帳號部 調查結果出爐前,群組將做出暫時處分如下: 1. 當事人 laptic 受言論列管籃球小組 紅牌 + 棒球小組 Baseball板 黃牌 - 列管文由 SportBaduser板 管理員 pneumo 進行宣告 - 因應籃球小組紅牌處分,「原案」之「 NBA板 黃牌」處分失效 - 允許當事人發表 B/L文,篇數不受限制 - 鼓勵當事人發表其他種類文章,以求提昇看板討論風氣 - 言論列管期間,若經板主認定或使用者檢舉,當事人 B/L文 有不實內容或 有影響看板秩序時,建議可將其視為鬧板,或以相關板規進行處分 - 言論列管期間,請棒球小組長與籃球小組長協助輔導所轄看板板主對當事人 言論列管進行認定,不可過度影響當事人合法發文權益 - 言論列管期間將至帳號部調查完畢,屆時體育群組會根據此期間內之看板秩 序,由群組組務人員採合議制研擬是否需要延長列管時限 2. 當事人 laptic 發表 B/L文 之推薦數值歸零: - 當事人於體育群組各看板發表 B/L 文之篇數不受限制,但需提昇其 B/L文 之正確性與即時性 - 當事人於任一看板發表之 B/L文 將只保留該日第一篇文章之推薦數值,其 餘 B/L文 之推薦數值將由群組管理人員在發表後三天內歸零 - 考量當事人的 B/L文 爭議從「他案」在 2023/10/18 的 SP2 檢舉案就已經 浮上檯面,除造成連續案之發生,亦影響群組看板秩序,因此本項處分將以 下列四個日期劃分為三段不同標準: ┌ 2023/10/18 最早追溯日:「他案」在 SP2 檢舉案 的發表日 │ ❶ 此段期間內當事人 B/L 文 於 台籃板/NBA板 之推薦數值歸零 2024/03/09 調查起始日:「大案」轉呈帳號部調查之日 │ ❷ 此段期間內當事人 B/L 文 於 體育群組 之推薦數值歸零 2024/05/13 暫時處分日:「本案」本項暫時處分發表之日 │ ❸ 此段期間內當事人 B/L 文 適用本段處分「保留每日第一篇B/L文數值」 ????/??/?? 調查結果日:帳號部調查結果出爐 - 當事人是否以不當行為獲取本站數值仍待帳號部調查,考量其調查結果亦 有可能當事人無違規事實,屆時應由體育群組對此項暫時處分造成當事人 之影響做出補償,考量以群組長管理權限,無法恢復當事人文章推薦數值 ,故將改用群組長補償批幣的方式作為補償,其賠償金額將待帳號部調查 結果發表後再行公佈,但不得低於 100,000 批幣。 3. 當事人 laptic 之群組黑名單處分將待帳號部調查結果公佈後再行審理 - 群組黑名單處分包括:禁止提案權、禁止檢舉權、禁止擔任職務、言論列管 - 籃球小組長在「原案」判決表示,當事人有類似行為將移送群組黑名單 - 板務站長已在「大案」判決表示,當事人不得擔任體育群組職務兩年 - 群組長已在「本案」暫時處分中,對當事人進行言論列管 - 將在帳號部調查結果公佈後,確認當事人是否需受群組黑名單完整處分 本案將待帳號部調查結果公佈後,再重新啟動,接下來僅會由組務人員執行暫時 處分之內容。 此外由於本案尚未結案,因此當事人不能對此項暫時處分向板務部提起申訴。若 當事人對本案有任何意見,建議當事人應向帳號部詢問調查案進度,以便加速本 案進程。 最後要說的是,包含本案的連續案件,其實關鍵點就是當事人本人的 B/L文。雖 然在帳號部調查結果尚未出爐前,在此論定當事人是否有違規行為,確實言之過 早,但當事人在「大案」開始轉呈帳號部調查的這段期間內,當事人仍持續發表 B/L文 ,其實已造成部份使用者觀感不佳,除了質疑管理人員未能妥善處理本案 ,同時亦將案情推往更形複雜的地步。 目前群組這邊透過暫時處分的方式,將各方面的同理最大化,我當然不希望當事 人的發文權益受到侵犯,也不希望部份使用者對組務的能力產生懷疑,所以只能 先以這樣暫時性的措施來作處理。 我在 4/03 就在「本案」之前揭程序裁定中說過「....個人在批踢踢二十年目睹 之怪現狀,以此系列案件最甚....」,對於擁有話語權的一方持續表達自身已因 此系列案件而被影響,心生株 連與踐踏感,這部份只能表達理解。 最後也祝福關心本案的使用者們身心平安。 -- 本文後續僅將說明「暫時處分 2.」的執行現況,不會回答任何問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1.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715600922.A.E1F.html [工作進度] 在 2024/05/13 以前的 B/L文 推薦數值皆已處理完畢 ┌ 2023/10/18 最早追溯日:「他案」在 SP2 檢舉案 的發表日 │ ❶ 此段期間內當事人 B/L 文 於 台籃板/NBA板 之推薦數值歸零 │ 受影響看板:籃球小組 basketball_TW板 已由 ZIDENS板主 協助處理完成 │ 籃球小組 NBA板 已由 pneumo板主 協助處理完成 ├ 2024/03/09 調查起始日:「大案」轉呈帳號部調查之日 │ ❷ 此段期間內當事人 B/L 文 於 體育群組 之推薦數值歸零 │ 受影響看板:籃球小組 basketball_TW板 已由 ZIDENS板主 協助處理完成 │ NBA板 已由 pneumo板主 協助處理完成 │ Nets板 已完成 │ G-S-WARRIORS板 已完成 │ LaClippers板 已完成 │ 棒球小組 Baseball板 已完成 │ 運動小組 NCAA板 已完成 ├ 2024/05/13 暫時處分日:「本案」本項暫時處分發表之日 │ ❸ 此段期間內當事人 B/L 文 適用本段處分「保留每日第一篇B/L文數值」 │ 受影響看板:隨時處理,所以不需說明進度 └ ????/??/?? 調查結果日:帳號部調查結果出爐 ※ 編輯: JUNstudio (122.116.81.113 臺灣), 05/13/2024 20:16:59 ※ 編輯: JUNstudio (122.116.81.113 臺灣), 05/14/2024 14: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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