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P1_Basket)2023/05/02

看板SP3_AllSport作者 (agGREssion)時間1年前 (2023/05/02 23:52),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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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維持原判理由1. 已屬累犯 申訴人於 4/10 才因為違反同一條使用規則而於 4/12 受處分,但在 4/26 又再度違 規,因此必須進行加重處分。 經查,申訴人前案處分為:SP1_AllSport板 警告一次 SP2_AllSport板 警告一次+水桶90天 考量該行為確實輕微,故本案警告次數維持一次,但此屬累犯行為因此水桶天數必須 適用使用規則對於「嚴重犯行者或累犯者」的罰則,因此裁定水桶期間為365天。 此段期間乃為最低罰則,已無再調整之空間。 2. 受處分期間內仍會保障其溝通權利 原則上要使用組務看板的使用者於受處分期間內,其相關權利仍會獲得保障。 屆時若有需要,請使用私信溝通方式,向板主提出溝通案。但建議私信溝通案仍應遵 守相關格式,避免後續申訴程序進行舉證時造成群組管理人員困擾。 3. 請勿用假設句作為主張 我很納悶,為什麼申訴人要假設「如果又被他板亂桶」,這種說法明顯不信任本群組 管理人員。不管是板主正常執行處分或著有越矩做出不當處分,受處分人都還是可以 提出溝通案或著申訴案啊。 事出有因,不能因為自己受到處分就無端指涉板主亂桶,此種假設性的主張斷難被本 人認同。 4. 請遵守相關規則 你的上站次數都能成仙了,為什麼還不能守規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1.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683042739.A.B4A.html

05/03 02:31, 1年前 , 1F
組長,台籃板主沒查清楚就罰「水桶十年」不算亂桶嗎?
05/03 02:31, 1F

05/03 02:42, 1年前 , 2F
之後有問題是先跟板主私信溝通 未果後在SP2發文?
05/03 02:42, 2F

05/03 02:43, 1年前 , 3F
最後 我已先前說過因為太不合理 不然也不會來這打擾
05/03 02:43, 3F

05/03 02:45, 1年前 , 4F
我當然是相信你 但有些板主的做法跟台灣言論自由是
05/03 02:45, 4F

05/03 02:46, 1年前 , 5F
完全相反了吧 我並無人身攻擊他人 只是意見不同罷了
05/03 02:46, 5F

05/03 02:48, 1年前 , 6F
開玩笑說 接近叛國的言論 台灣都能包容了 這些板主?
05/03 02:48, 6F

05/03 02:50, 1年前 , 7F
還請您要斟酌實際狀態 謝謝
05/03 02:50, 7F
文章代碼(AID): #1aKJ6pjA (SP3_All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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