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SP2_Basket) 2023/03/03

看板SP3_AllSport作者 (agGREssion)時間1年前 (2023/03/09 17:5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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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本案請板主依照小組長判決文之指示進行。 說明1. 板務執行標準由板主自訂 群組長認為「板務執行標準」應由板主群根據自由心證而進行調整即可,在沒有違 反群組或站方規範的前提下,原則上組務管理人員不會對此種標準進行指示。 2. 該案當事人仍需受處分 就本案而言,小組長已於 #1Z-0m3TM (SP2_Basket) 中,裁定需「發回重審」同時 應「給予一定程度之罰則」,本案應視為影響看板討論風氣之單一事件,因此是否 將此種討論風氣視為長期現象而調整裁量標準,仍由板主群自行決定即可。 故請台籃板板主群(包括昨日上任的實習板主 laptic)對該案檢舉文重審,三位 板主一樣可以在該檢舉文 #1ZxtD5lX (basketPicket) 以推文進行判決。 由於原始判決為「未達」,表示板主群認為該位使用者的發言內容雖然失當,但仍 在不受處分的範圍內,而小組長認為該位使用者之文章有不當禁忌用字,縱然在檢 舉文中已做出答辯,不過仍應給予適度處分,以維看板討論風氣。 站在群組管理者立場,我認同板主群以及小組長的判決,亦即,雖然該案可以視為 未違規,但此種玩弄文字的輕佻態度仍需適度制止,我相信該位使用者能夠發表正 常的討論文章,但對於這種自以為有哏卻只是在刻意製造話題的文字,仍需要提出 正式警告,避免對看板討論風氣造成負面影響。 3. 未來可調整相關板規 總之,就是請板主群將該案單獨處理即可,不用考慮此案重審後是否需要調整自由 心證的標準,也先不用考慮會對他案判決尺度造成影響。 但未來可以考慮針對違規行為的罰則,重新進行調整。建議可以把水桶與刪文單獨 分開執行,對於某些未達違規標準的言論,若認為有踩線疑慮,仍可對其進行刪文 或警告處理,避免相關言論造成板面討論風氣失焦。 4. 請使用者尊重板主職權 在該案中,板主已做出「未達板規標準」之裁定,並非如檢舉人所謂「應判罰而未 判罰」。 雖然可理解該案出發點為善,也相信檢舉人希望能提昇台籃板良善討論風氣,但畢 竟檢舉案是針對板主管理的爭議性行為,其檢舉內容仍需以通案管理現象為主,以 本案來看是有點小題大作。這邊仍建議全體使用者,若遇個案請循其他正常管道向 板主傳達相關意見。 我不希望未來有這種類似狀況,明明在匿名檢舉案中已由板主認為未達標準,卻還 是有檢舉人向 SP2 提出檢舉的情況,這種情況惡化下去,其實會變成板主以及組務 管理人員的額外負擔。還是請各位使用者配合喔。 5. 個案原則上不會作為他案參考 這一段說明跟本案無關,但也還是需要提醒大家。 鑑於屢有使用者張冠李戴,自以為是,企圖以他案判決結果影響管理人員,甚至對 管理人員發表不恰當的言論。這邊也提醒體育群組使用者,不要用任何單一案件結 果去作為他案審理過程中之判決依據,對於是否援引他案判例作為證據,仍由管理 人員決定。 此點聲明已在之前有作過公告 #1Z5Mbk9_ (Sportcenter) ,這邊也再重新強調一 遍,希望使用者僅就合理範圍內向板主提出建議即可,不要藉機干涉板主職權,進 而對板主管理造成困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1.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678355663.A.35C.html

03/10 01:02, 1年前 , 1F
已完成後續重審
03/10 01:02, 1F
文章代碼(AID): #1a2QpFDS (SP3_All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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