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basketballTW板主yangmie懲處不當
※ [本文轉錄自 Wardyal 信箱]
作者: Wardyal (東海帝王的老公)
標題: Re: [公告] 水桶
時間: Sat May 1 00:19:32 2021
※ 引述 《yangmie (楊咩)》 之銘言:
:
: 1. 如果你想單純討論P League的小動作沒有問題
:
: 2. 如我上一篇所回答的, 你並不是一個沒有看其他聯賽的人,
:
: 也在各板都有參與討論, 不可能不了解, 但卻選用有爭議措辭的
:
: 討論方式, 故判定為2-1
:
:
:
:
: [閒聊] 是只有P+League這麼多小動作嗎
:
: 平常看球的視角大部分都是全場的形式
:
: 所以沒有太注意
:
: 是只有P+League有這麼多小動作
:
: 還是其實各大聯賽都是
:
: 只是平常不會注意到而已
:
:
我又看了一遍版主你引用我原文的部分
還是不清楚這段哪裡有「爭議措辭」
我自己本身發文也有提到是否是因為
平常看球是全場視角所以才不會注意到
像是上面那段影片中比較近的視角才看到小動作
我自己本身都對自己的論點持保留態度了
我也從頭到位尾也都沒有一口咬定
Pleague就是比較多小動作
而是以詢問的方式來和大家討論
這樣還不夠嗎...
而且假如台籃版自始自終都是這麼嚴格的看板
那我也不會提出申訴
--
直接公開質疑球團經營
#1WZ1bR7X (basketballTW)
#1WZ1jsmH (basketballTW)
質疑教練不懂調度
#1WY_1xHF (basketballTW)
推文應該不用我說了吧
一堆人身攻擊
#1WY-VJGi (basketballTW)
--
以判決我鬧板的標準
想詢問版主難道這些不符合2-1的條件嗎
假設希望能夠看更多例子
也可以到CourtBasketB看我申訴的相關文章
假如台籃板的水桶標準跟3、4年前的NBA板影音嚴格
我認為我被水桶是可以接受的
可是從近期的台籃板的公告水桶文以及板風來看
(各種質疑裁判、球團、球員的文章都有)
(連相關數據也沒有附的也有)
想詢問版主此案是否有雙標或是誤判的情形
大致上就是這樣
謝謝版主的回信
此信我可以自行轉錄至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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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98.160.22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ardyal (27.242.133.2 臺灣), 05/01/2021 1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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