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NBA版namie810303濫用板規

看板SP2_Basket作者 (噗嗤)時間6年前 (2018/06/11 21:58), 6年前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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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人ID:fbixx500 被申訴之看板及板主ID:NBA 板 namie810303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水桶30天 申訴人之訴求:解除水桶並發文致歉 申訴之理由: 判決是以板規3-3為由 所以來看看板規3-3內容: 3-3:不得以看版版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間之爭端.對於遭受人身攻擊之板友,若其原言論並無爭議, 則板主有權加重攻擊者之處分。註:情節嚴重或大量使用時,版主可視情況 加重一犯。崩潰一詞,如明確指涉球迷或版友ID, 亦屬於挑起爭端之範疇。) A.當時推文內容確實用到兩次'爛', 然而這兩次爛攻擊哪位特定球員、哪個特定球隊、哪個特定板友、 或者是挑起了哪個特定球迷間爭端,西強東弱一直都是陳年話題, 難道不能討論了,只要討論就是引起特定球迷間爭端? 若現在不能說東區爛了,是否能發個公告? 詢問過 namie810303板主 他對板規的解釋是 只要用到"爛"這個字 就是觸犯3-3毫無商量餘地,然而我對3-3的理解是「用到硬限制的字」 且符合「惡意攻擊特定球員、球隊、板友」才算達成, 難道推個 XXX今天打得好爛,XXX隊的三分好爛 , XXX教練好爛 就要被桶了,這種解釋不會太扯嗎, 之前怎都沒看過這樣進桶的? 說東區很爛只是陳述事實,有許多數據可以佐證。 就如同說歐尼爾罰球很爛、表弟情緒控制很爛、包溫球品很爛..... 這一類一樣,並非惡意攻擊,只是很坦然的說出直覺, 連這種推文都禁止很顯然N板主是濫用板規3-3 B.再者,3-3寫到若其原言論並無爭議,板主有權加重攻擊者處分, 判決結果是加重處分,那我們來看看同一篇推文原言論: → arlun : 勇士隊強 關你們這些詹酸什麼事情啊 → arlun : 就不要假裝自己是勇士迷了 這些詹酸 → arlun : 最討厭這種拿西強說嘴的詹酸 西區球隊強關你們這些 06/10 20:06 → arlun : 詹酸什麼事情啊 06/10 20:06 → arlun : 你們又不配當任何一個西區球隊的球迷 06/10 20:07 這樣的推文叫做無爭議??? 加重處分的標準是什麼 詢問過namie810303板主是說不出所以然 只回了有問題就去申訴 @後來研究了一下才發現可能是用季後賽期間條款加重, 然而季後賽期間條款那篇公告只有這麼寫: 季後賽馬上就要到了 依照過往NBA版的慣例 會有些許的調整 以下是季後賽期間要注意的事項 從季後賽當天台灣時間00時開始實施 很顯然的,「季後賽期間」並無定義,如此一來 隨便問一個路人都知道季後賽早在6/9就已經結束, 我的推文是再6/10晚上8點已不適用, 若N板主的季後賽期間真不同於眾人打到6/12才結束, 何以當初公告不註明 又或者加個備註條款直到他另發公告解除才算解除? 所以N板主加重並不合理 (4)原判決文:(須完整附上) #1R7GeQDb 推 fbixx500 : 就算喜歡東區的球員也不會否認東區很爛好嗎 你以為 06/10 20:00 → fbixx500 : 全世界都像某迷一樣為了捧主子順便捧東區喔? 06/10 20:00 推 fbixx500 : 我再說一次 東區就是爛 不服來辯 06/10 20:02 推 fbixx500 : 東區爛甘某迷又什麼事啊 拼命護 3-3 X2 重 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94.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ketB/M.1528725499.A.580.html

06/13 16:21, , 1F
請將本案原文、板主判決文、初級申
06/13 16:21, 1F

06/13 16:21, , 2F
訴信轉至本板
06/13 16:21, 2F
※ 編輯: fbixx500 (218.164.163.167), 06/14/2018 00:31:50
文章代碼(AID): #1R7d_xM0 (SP2_Bas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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