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BA版版主st900278判決

看板SP2_Basket作者 (♂瘋狂哲學家♂)時間8年前 (2015/10/06 22:40), 編輯推噓0(0010)
留言10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引述《VWilliams (年世蘭)》之銘言: : 裁定結果:維持原判 : 裁定說明: : 1.NBA板板規僅規定板友檢舉需以三日內文章為限,並未強制規定板主主動 : 判罰期限,依第一層申訴之來往信件所示,本案為板主主動發掘,並無 : 相關程序問題。 : 2.組務肯定個案參與板務討論的熱心,但參與板務與質疑板主決策亦有在 : 政治議題與政治評論之外的他法進行。組務認定本案確已涉及政治相關 : 評論,故維持原判。 追加NBA版板規  ※三、發文/推文限制※ 一、原作者不得惡意竄改、刪除推文,必須尊重所有看板參與者之權益。 二、內容過度簡略或有鬧板行為之文章/推文(認定標準參考其他補充事項) 無意義之球員文。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引戰。 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集體爭端/披露個資者,若為文章版主得劣文退回。 三、不得以看板板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對於遭受人身攻擊之板友,若其原 言論並無任何爭議,則板主有權加重攻擊者之處分。 (註:引戰程度嚴重或人身攻擊之藏頭文除刪文外,視同違規一次,崩潰一詞,      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四、請勿回文公告,對公告有問題可寄信或是po文討論,違規者版主得刪文/劣退之。 五、文章內請勿使用注音文,推文中如使用注音文,超過三個字予以警告一次, 六、於同一篇文章進行不當噓文達5次以上。(有認真討論則不在此限)  七、看板禁止未尊重板友之個板文及自介文。違規文章版主得刪文或劣文退回, 八、禁止重複類似論述、跳針、洗版、大量洗同主題文章數。 九、討論串已S者,請勿回覆,回覆者即違規,版主有權刪除之。(仍可推文討論)  十、禁止以不雅暱稱稱呼 版友/球員/球隊,細則如下: 甲、硬限制(關鍵字出現即違規): (1)含有負面、惡意文字。 例如:髒、爛、廢、屎、孬、賤、渣、姦、...等等。 (2)含負面、不雅等人、事、物。 例如:強暴、垃圾、廢物、毒瘤、智障、懶覺(男性生殖器)、 屄(女性生殖器)...等等。 (3)指涉私人隱私、不實指控(若經球員或官方新聞證實則不再此限)。 例如:病史、醫療行為、犯罪行為...等等。 乙、軟限制(可使用,但請酌量): (1)文字遊戲、扭曲字形、諧音藉義。 例如:小午、唬人、大腸...等等。 (2)引申詞彙、戲謔用語。 例如:寶春、大茂、更生人、黑雷、黑刺...等等。 (3)針對球員姓名進行戲謔之用詞。 丙、補充說明: (1)若球員本身有相關負面要聞,則為可受公評的範圍,其下相關之暱稱可容 許之。 (2)板眾應酌量使用,若不斷重複、蓄意使用企圖引起爭端者,板主仍會根據 量來判定,而至於垃圾、廢物、懶覺等廣義以及涉及女性觀點之嚴重詞彙 ,仍會無視動機以行為處理。 十一、有相關Kobe Bryant之消息,若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性侵疑雲之內容, 於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影射該事件之詞句。 例如:丹佛相關、服務生相關、法院相關、105...等等。 有相關Lebron James之消息,若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母親一事 ,於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影射該事件之詞句。 例如:媽媽相關、West相關...等等。 其他字彙可由板主判定或查察決定之。 結論來說:在關於推文所制定的板規中 並沒有任何關於政治性推文的相關罰則 所以st900278版主對於我的處置 是沒有任何板規依據的 有自由心證的問題存在 希望小組長能再度審慎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77.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ketB/M.1444142428.A.C8C.html

10/06 23:31, , 1F
板規本已保留板主之意志審查權
10/06 23:31, 1F

10/06 23:31, , 2F
本案判決已完成 請勿再回覆
10/06 23:31, 2F

10/06 23:34, , 3F
請教一下小組長 意志審查權是?
10/06 23:34, 3F

10/06 23:35, , 4F
如果是指版主能擁有自己審查的權力
10/06 23:35, 4F

10/06 23:35, , 5F
的話 那不就會有個人喜好來治理版務
10/06 23:35, 5F

10/06 23:36, , 6F
的問題存在? 這不就代表版主會有自
10/06 23:36, 6F

10/06 23:36, , 7F
由心證之嫌
10/06 23:36, 7F

10/06 23:37, , 8F
板規本來就是版主執行處理的依據 既
10/06 23:37, 8F

10/06 23:38, , 9F
然板規有板主之意志審查權 不就會有
10/06 23:38, 9F

10/06 23:38, , 10F
處理偏頗的問題?
10/06 23:38, 10F
文章代碼(AID): #1M4zrSoC (SP2_Baske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M4zrSoC (SP2_Bas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