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BA板板主ChrisDavis
※ 引述《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之銘言:
: 本案受理
: 1.我想明白說一句話:
: 你們兩方到底在講甚麼"重點"?
: 事情原因? 造成結果? 判決?
: 我看不懂,首先從原告開始先行重新論述一次哪一篇文章被砍?
: 哪一篇被處分? 不服理由為? 這樣再打一次,OK?
: 2.至於被告(版主) 警告一次 我沒有要求你發言,等到原告發言完我才會請你
: 過來解釋
: joh
申訴人ID:gogomaster
被申訴之看板及板主ID:ChrisDavis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水桶一月
申訴人之訴求:解除水桶,並針對板主違規事項做出處理及解釋
申訴之理由:(請詳實填寫,但越簡明扼要,越能幫助小組長有效率的處理您的申訴)
本人曾遭NBA板板主ChrisDavis砍文並水桶
(被砍文章為NBA板文章#1GsSgiS3,目前文章已消失)
(水桶判決為NBA板文章#1GsSsXSN,本板證據文章#1Gz0GOQ7 編號582)
於申訴兩次後板主皆未回應,直至第三次申訴才獲ChrisDavis板主回信
(第三次申訴信件為本板證據文章#1Gz0AM0V 編號579)
(板主回信為本板證據文章#1Gz0AZsy 編號580)
本人對於判決理由不服,於是再次申訴,並附上g6m3kimo板主的判例,
做為再次申訴的憑據
(再次申訴信件為本板證據文章#1Gz0Audb 編號581)
(g6m3kimo板主判例為本板證據文章#1Gz0L7R3、#1Gz0LDfd;編號583、編號584)
而板主遲至今日仍未回應。
不服理由:
一、本人遭水桶後向板主申訴,板主不回應
NBA板板主ChrisDavis對板友申訴不作為,違反NBA板板規第五條(板主職務)
第三項第一款 申訴處理
二、本人遭NBA板板主判罰水桶的文章(詳見NBA板文章#1GsSsXSN,本板證據文章
#1Gz0GOQ7 編號582),並未對特定球員或球迷行惡意攻訐和謾罵,所做敘述也是
確有其事,並未捏造。
而所做對比也是討論確實發生的現象,並非虛構,唯其價值之判斷乃是本人主觀
意見爾,這也是之所以本人使用的標題是[討論]的原因。
唯因本人主觀價值不受特定人士喜愛便以板規三-3為由處理,本人認為似乎有些
不妥。
並舉本人向g6m3kimo板主檢舉之信件為例,該名遭本人檢舉的使用者,在文章中
直指KOBE為厚臉皮、中二病,不論在網路還是在日常的言語中,「中二病」大多
是貶意詞,被用於對白目或是幼稚行為的辱罵,該名使用者此舉尚於NBA板上所
容許,不受板規三-3所轄,而本人於先前文章中的論述既非捏造,也未惡意攻訐
謾罵特定人士,但卻遭以板規三-3為由處理,本人認為此次判決確有可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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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gomaster 來自: 111.251.176.170 (01/16 21:02)
推
01/16 21:31, , 1F
01/16 21:3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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