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NBAEasyChat板板主失職案
※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銘言:
: 摘要:請ZIDENS與MOJS兩位板主整理並轉錄相關證據,
: 在本板以各回覆一篇的方式說明:
: b.ZIDENS板主與MOJS板主在過去一年的期間內,
: 是曾有遵守群組長的裁定
: 「對EZ版討論他板事務的風氣做出一定程度之管制
: 而非縱容討論」?
: 若有,其具體管制的內容與成效為何?
有一定管制,成效在於Sportcenter並無任何檢舉/申訴相關事件的文章。
也並無發生導致如七六人板或雷霆板的鬧板事件。
: MOJS板主不但放任看板討論特定使用者在他板被水桶的事情,
: 甚至將相關文章連同他板的水桶公告一併收入「精華區」中,
: 顯然M板主認為這樣的討論是值得鼓勵的優良文章,
: 此與群組長的裁定原意顯然完全背道而馳。
: 該看板上類似的例子真的是舉不勝舉,
我放到精華區的文章,目的並不是討論他板板務,
例如批評七六人板如何高壓管理之類的,目的並非如此,
會放到精華區的文章是我認為值得保存的,而有部分的確是牽扯到他板/某些使用者,
小組長提到把它板水桶公告放入精華區應該是在講zkow洗文事件這個資料夾,
籃球群組內會產生一些"公眾人物",如板主或是一些有特色的使用者,
而在籃球群組內發生的事件(與nba無直接相關),我認為有保存價值所以放入了精華區,
如同以前的nofun,或是之前的arkod現在zkow等人,
讓以後的人可以了解籃球群組發生過甚麼好笑/不好笑的事,
而放在精華區某種程度也只是記錄,
我相信不會有擴大爭端的問題,
也無惡意攻擊某些看板或使用者的意思。
當然,我當初是認為這麼做是可以的才會放到精華區。
該板討論他板事務的風氣
板主仍應進行一定的管制
若該板著重於討論他板事務導致不必要的衝突
小組長有權對板主失職部分進行懲處
但應以屆時的具體失職事項懲處
我自己認為,有進行了一定的管制,也沒有著重於討論他板事務導致不必要的衝突,
如果小組長認為我失職,請懲處。
不過可不可以先處理我阿? 有罪快判,無罪快放。
我對於判決不會有任何意見。
最後,我想跟看到這篇的人說,我在精華區放的那些東西,
部分是籃球群組這一年多的歷史,對這個群組有點感情的人可以去回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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