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akers版主不當水桶

看板SP2_Basket作者 (我是阿嘟嘟)時間12年前 (2012/06/04 13:1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9 (看更多)
謝謝組務對於這次事件的建議。 這次勞費您打了許多文字提醒我對於事情的評斷原則, 也感謝您認同我某些部分的處事以及維護本版的原則。 對於這次的事件,我認為出發點我也有錯,只是維護看板寧靜 卻無法讓多數人心服口服,組務這句話說的很對。 往後對於判罰本版承諾不再只是永久與警告之區隔,會再思考細膩的判罰原則。 對於這次討論事件,確實與往常鬧版攻擊不同, 若把這些"表達自己意見的討論者"與確立鬧版言語攻擊等的人處以相同判罰"永久水桶" 確實不妥,因這兩種人實有差別,我已概括的十年水桶處理,不具有公平性。 因此我認為這次的判決,綜觀組務的分析後,修改成: encorej77107:減輕為一個月,往後若再有類似事件,經勸導無效,加重罰則。 qoomilk :減輕為一個月,往後若再有類似事件,經勸導無效,加重罰則。 Lucawa   :處以 一個月,與encorej77107為相同事件判罰原則,應公平判罰。 umdm    :維持 不處分,單方面無攻擊辭眼,不處分。 更改後的公告文會轉至此版。 往後本版承諾會以更細膩的規則去處以這些"討論引起的糾紛問題",讓大家可以信服, 但若是確立鬧版、言語攻擊、累犯、以骯髒詞彙推文者, 經本版蒐證確立純屬"來亂"而非想討論者,一律維持永久水桶之判罰。 希望您可以了解Lakers版許多人對於相關球員與球隊之負面印象 常會有人丟一句話就跑的,往後本版就開始有鬥爭出現... 如果是這類的人版本認為不尊重在先,真的也不用對他們量刑。 但以本次事件,我認為我處理的不夠全面,也對組務與這次相關人士致上歉意, 希望這件事情經過組務評估後可以和平落幕,謝謝指教。 -- ◤"" "◥ \"' " ▃▃ ▅▅▅▅ ▏◤◥ /∥ ◥◤ =__ __= BF-37 BF-37 ▄ ◢ __ __ __◢ Luffy】-【Zoro 】-【Sanji】 -【Franky 】 ───【Chopper】──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8.32
文章代碼(AID): #1Fp4EGoq (SP2_Baske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p4EGoq (SP2_Bas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