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Guardians) 2022/10/12

看板SP2_Baseball作者 (monvicada)時間1年前 (2022/10/12 17:5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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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申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Guardians板 Kanghero板主 [Ⅱ] 申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文章代碼(AID): #1ZHYbZ1y (Guardians) [ptt.cc] [公告] 水桶 [Ⅲ] 申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文章代碼(AID): #1ZHZnirJ (SP1_Baseball) [ptt.cc] [溝通] (Guardians) 2022/10/12 [Ⅳ] 申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解除水桶 [Ⅴ] 申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1、我那則發洩推文是貼在邦板的置底黑特區,不在板內的球隊新聞、今日先發、進場心得 等範疇。同時我的推文不論是髒東西或真x迷皆沒有指名,應該也難以聯想我所罵的標的為 何。 板主解釋為單單使用噁心一詞可以,但後面加了“髒東西”便是指涉到了“不特定對象”的 受詞。更進一步的說,即使我今天指稱的噁心的標的不論是某個人、事、物、環境,就算沒 指名或指稱是哪種類別,就算該標的不在該板甚至不在ptt,都犯了對「不特定對象」的人 身攻擊! 但我目前並沒有找到過去在邦板有過「針對不特定對象」人身攻擊的判例。所見的人身攻擊 、公然侮辱罰則幾乎都是有指涉對象或是直觀上可聯想到特定對象的,諸如對球團、教練、 球員、裁判、板友、他隊海巡等等。 因此這次判罰標準對我來說很抽象,而且對我日後在邦板置底發言也是一大陷阱!舉個極端 之例,邦板置底有幾次看過xx食物配料很噁心,愛吃xx加該佐料的人也噁心;或是某個韓團 的某人行為很噁心的閒聊文。如果遭有心人檢舉,即便檢舉人根本與被提及的標的物扯不上 邊卻仍能成案,此種跨板或跨論壇的隔空水桶將對使用者是如履薄冰! 2、是噁心一詞+受詞-- 板主提到過去邦板有針對裁判說噁心判刑3個月,也貼出一則前任板主於2年多前的判例。 然棒球總板在去年底公告過針對有受眾的噁心一詞將不再納入判刑標準。 是否也可藉該新規定重新考量我這則未指名也未有特定受眾對象的案件,做從新從輕的處份 ? [Ⅵ] 申訴文件之附註(若無法提供申訴文件,請於下一行說明原因) -- 總板噁心+受詞不納入判罰規定的新公告 #1XkoZJdL (Baseball) ※ 申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申訴文。 ※ 請以轉錄方式提供所有申訴文件,相關轉錄文章皆禁止使用者進行編輯。 ※ 請注意!若申訴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小組長得拒絕處理該上訴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54.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2_Baseball/M.1665568481.A.268.html

10/12 19:40, 1年前 , 1F
球賽完回家回
10/12 19:40, 1F
文章代碼(AID): #1ZHexX9e (SP2_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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