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據] MLB-rn940111-2016/10/13

看板SP2_Baseball作者 (.......)時間9年前 (2016/10/14 10: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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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cl007 信箱] 作者: rn940111 (卡比) 標題: Re: 申訴前的溝通 時間: Thu Oct 13 00:14:03 2016 我也不戀棧這職位,申訴?您請便~ 但也先請您搞清楚所謂「廁所」一詞,在更早之前就已經出現在他處, 如果要說舉證錯誤,恐怕閣下的證據也有不可採信之虞。 並且,若是將常見的挑釁用法,認為還需要另外設置禁語明細, 恐怕會造成版務非常大的麻煩與困擾,並且容易造成漏洞與版面混亂。 所以我們交給組務處理就好。將我拔除我亦無妨,純粹只是看版損失罷了。 I do not care. 另外, 以下是我個人,而非版主身份的小意見: 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這是我的勸告。 ※ 引述《ccl007 (.......)》之銘言: : 好的 首先 隔空認定他版用詞在本版成為禁語這點 : 過去很多版爭議事件中 已經構成讓版主遭受罷免或者下台事由 : 如果你堅持這樣認定 只能祝福 : 再者你並未回答我所提問每一點質疑 : 僅針最後一點語意 對個別用詞基於在NBA板觀察而在MLB版成為禁語 : 然後你還把時間序弄混 第五戰發生是在6/14 當天確實有這小故事 : 當然語意呈現狀態在不同脈絡下有不同意義 : 至於出現先後順序跟這個語意是否存在是兩件事情 : 最後為何自行列為禁語 一推文即遭受處罰這點回應 那麼既然你無法完整回答 : 並且堅持這樣觀點 那麼我就立刻申訴了 謝謝 辛苦了! : 喔 對了 申訴文部分考量到兩位小組長都法律人 所以使用部分法律用詞 : 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79.5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cl007 (118.160.24.58), 10/14/2016 10:15:46
文章代碼(AID): #1O03_JV- (SP2_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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