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aseball板務overseaking判決不當

看板SP2_Baseball作者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時間11年前 (2014/07/23 02:45),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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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baseball 板主帳號:overseaking 簡述事由: 一、未行使裁量權,逕行加重處分 參照#1Jn-pWOM (Baseball) 長篇推噓文吵架 情節嚴重 qa17b success0409各水桶60日 本人過往違規紀錄,僅有過兩次超貼、一次吵架,並非累犯亦非蓄意引戰鬧板, 該板主雖於#1JpDkGXS (Baseball) 更正判決,但是根據#1JoxXPy1 (CourtBasebal), "至於succ板友,吵架之餘,嚷著要告人,主動挑釁引戰, 為避免搞得棒球板人心惶惶,我不認為這應該要輕判。" 足見該板主於裁量判決時,預設立場,預斷偏見,逕行S君之加重處分結果套用 於本人之處分,水桶處分涉及本人之發言權利,板主應該充分行使裁量權, 始能確保使用者之使用權利,免受板務過度侵犯 二、擅自公開水球紀錄,為盡告知義務 板主於更改判決後#1JpDkGXS (Baseball),未經得本人同意擅自公開水球溝通內容,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之, 所謂偵查不公開係指,不論偵查程序或內容,皆不得公開,以免影響判決公正以及 保護當事人權益,水球內容縱然需作為裁判佐證,但是關係到本人隱私權以及名譽 權,且該水球內容並非判決主要證據或必要之佐證,亦未影響公共利益,故若有公開 之需要應先經得本人同意,確保本人權益未受到侵犯,而板主卻擅自公開水球溝 通內容,不但未考量本人權益是否受損,甚至經本人兩次去信詢問,皆未回應, 本人於板務溝通提出質疑,板主辯稱無時間立即回復,本人更有疑問,為何有空 發公告沒空回應我? 本人乃是於公告發布後立即提出質疑,公佈水球侵害本人 隱私權,造成其他板眾對本人之誤解,板主非但未充分衡量公益與私人權利之損益, 使本人遭受不必要之侵害 三、恣意更改判決,缺乏處分依據 板規乃係維護板務正常運作之規定,違規判決亦係是板務其中一種表現方式, 板主未經充分考量,恣意更改判決,有違板規安定性,使板友無法確切了解板主之 執法標準,並且參照 #1JpHwm-t (Baseball) 此篇公告判決理由 "qa17b仍寄信騷擾、挑釁版務,毫無悔意既然已挑釁成性了,那就只好改回原先判決水桶60日" 水桶處分涉及使用者發言權利,板主行使水桶處分,除應盡裁量義務,更應有法源 依據,"寄信騷擾、挑釁版務"並非板規明定水桶處分依據,板主執法理應具有使用 自由心證之權利,但不應無限上綱,否則即有濫用板務公權力之嫌 四、違反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參照#1JpVfOQD (Baseball_BM)板主溝通紀錄以及#1JpHwm-t (Baseball)公告理由, 板主認為本人挑釁板務,並隨意更動判決,依據其解釋理由,本人以為,板主於 收到本人三篇信件詢問公開水球內容事宜,認為本人寄信騷擾 挑釁板務 毫無悔意, 不論本人是否挑釁或質疑板務,這與原處分判決完全兩個不同事件,板主僅就本人 挑戰板務之態度,作為原處分之評判標準,違反不相連結禁止原則,本人認為板主 基於本位主義,預斷偏見,並且互相聯結不相關之事件,有濫用板務公權力權之嫌 以及執法欠缺公正性 五、濫用板務權力,以個人情緒帶入板務操作 參照 #1JpHwm-t (Baseball)公告理由, "qa17b仍寄信騷擾、挑釁版務,毫無悔意既然已挑釁成性了,那就只好改回原先判決水桶60日" 從該公告理由說明之判決依據,本人可認為,板主認為本人信件騷擾他的權利, 故板主認為挑釁板務,並且毫無悔意,本人認為,板務執行是否適當是否公正, 應受到看板使用者合理之質疑級挑戰,本人雖於第三次信件中帶有情緒之措辭, 但是本人想問,信件中除了板務疑問,有任何言論損及overseaking非板主身分 以外之個人權利? 假如有,有檢舉專板可以指控本人信件騷擾或信件攻擊, 倘若沒有,那就是完全符合板務範圍,既然是執行板務,就不應帶入個人情緒 執行板務,本人乃係就板主身分以及板務執行提出質疑,完全非針對overseaking 個人,而O板主卻以個人招受挑戰,而將個人情緒帶入板務執行,本人認為, O板主無法分辨個人權利與板務身分之差別,並且恣意濫用板務公權裡作為情緒 發洩之手段,本人認為O板主已不具有執法之公正性 六、濫用公告,越權指控非權限管理事務 參照 #1JpHwm-t (Baseball)公告理由, "qa17b仍寄信騷擾、挑釁版務,毫無悔意既然已挑釁成性了,那就只好改回原先判決水桶60日" 其中寄信騷擾之不實指控,嚴重損害本人名譽權,不論信件內容為何,信件騷擾 並非棒球板管轄權限,O板主亦無判定本人寄信騷擾之權利,私信有專板及法務板主 進行此類違規之判定,倘若本人涉及私信騷擾overseaking,O君大可於專板提出檢舉 身為板主不會連是否為他板事務都分不清楚吧? 而今O板主逕行已寄信騷擾作為改 判理由,實非本人所能接受以及信服的,O板主公器私用,將公告濫用作為私人指控 不當行為之工具,已逾越板主行使板務權力之範圍 申訴請求: 1.更正水桶判決,重新以客觀公正標準裁量 2.公開道歉對本人之不實指控 3.對於overseaking濫權處分.濫用公告.越權行為逕行懲處 4.修正濫用公告所作成之錯誤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9.19.2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ourtBasebal/M.1406054734.A.C3D.html

07/23 02:46, , 1F
請問小組長溝通紀錄是否應轉來這裡?
07/23 02:46, 1F

07/23 02:47, , 2F
所有溝通紀錄皆在BM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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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2:47, , 3F
不用,我們到板務板查閱即可。另外提醒申訴人,申訴
07/23 02:47, 3F

07/23 02:48, , 4F
開始後,不得編輯任何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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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2:53, , 5F
好 感謝回復
07/23 02:53, 5F

07/23 03:34, , 6F
忘了說,板主也不得編輯任何相關文章。
07/23 03:34, 6F

07/23 13:56, , 7F
感謝小組長受理及處理本人之申訴案
07/23 13:56, 7F
文章代碼(AID): #1Jph5Emz (SP2_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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