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NY-YANKEES板 板主FlyFreedom不當處份

看板SP2_Baseball作者時間11年前 (2012/10/20 00:23),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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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 2012/10/19 於洋基版上 文章代碼(AID): #12WvKThD (NY-Yankees) 使用推文的方式記錄下

10/19 12:30,
洋基在美聯冠軍賽被老虎剃光頭 2012/
10/19 12:30
純屬紀錄下今年度發生的事件,同篇文章於2010年也使用推文的方式記錄下

10/26 17:51,
洋基被遊騎兵淘汰 美聯總冠軍失足 2010/
10/26 17:51
於10/19 晚間 於 文章代碼(AID): #1GW7X4D0 (NY-Yankees) [ptt.cc] [公告] 本日處分 遭版主FlyFreedom 水桶25年   寫信給版主 敬請版主斟酌  絕無鬧版之意  反遭版主質疑為什09年沒有紀錄 11年沒有紀錄 09年 我還沒有紀錄的興趣 11年我沒有紀錄也是沒留意到而已 過了我也不會刻意再寫 這紀錄本來就是純自己興趣之事 也沒有強制力一定我要記錄 以此理由質疑本人興趣推文,實在為莫須有之罪名 我在常駐足的 母校大葉板[DYU] 全民打棒球版 [BB_Oline] 第一篇文章 都有我做諸如此類紀錄 一年才記錄一次 不可能每年時時刻刻都在記錄 這是我隨興的興趣 例如大葉版的推文紀錄 有時候突然想到會回去 看看自己上一次簽到是甚麼時候 若有不得宜之處 版主為何提醒我都不提醒 或寄個信告知 直接將我水桶25年 經寄信給FlyFreedom版主說明(如信件一所示)但是版主無意願跟我討論是否得宜 直接請我  若不服 請上板申訴 (如信件二所示) NY-Yankees版為公開版為所有PTT使用者 愛好洋基之者 所擁有 委由版主群管理看板,可是版主今日之判決,無板規之依據, 僅用違反使用方法第一條處以25年之水桶,作為定罪之依據, FlyFreedom 是在洋基版用心經營之版主,洋基板友是有目共睹 所以寄信委婉告知是否應斟酌相關之判決,沒想到版主直接叫我不服申訴 這樣管理洋基看板之形式 ,認定是否由違板規之依據,令人無法苟同 NY-Yankees板是否只要PO出非版主意之文章 甚至推文,就會被遭受水桶? 該板難道成為版主的一言堂? 更何況 我的推文明顯僅是興趣之紀錄!! 本人自始就是洋基的球迷 遭受這樣的誤解 我相當不能接受 尤其是被處以 洋基版最重之處分  我沒辦法接受FlyFreedom版主 自由心證 認定我為鬧版之眾 文字獄般的判決 我沒辦法接受 故前來此版申訴 再者 我的推文紀錄 記錄下都是事實 沒有任何毀謗 或汙辱別人之意 純屬自己的興趣推文   故 我沒辦法接受相關之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97.203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125.224.197.203 (10/20 00:25) 稍後將告知 洋基版 版主 我已經跟貴版申訴 不再將信件貼上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125.224.197.203 (10/20 00:30)

10/20 01:10, , 1F
請問全信轉錄的意思?對不起 我不懂
10/20 01:10, 1F

10/20 01:14, , 2F
參考樓上模式將信件轉錄到版上
10/20 01:14, 2F
將信件轉錄至板上 故刪除 原本po在這裡信件的內容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125.224.197.203 (10/20 01:16)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125.224.197.203 (10/20 01:23)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125.224.197.203 (10/20 01:27)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125.224.197.203 (10/20 01:32)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42.79.43.202 (10/20 13:57)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42.79.43.202 (10/20 14:02)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42.79.43.202 (10/20 14:10) 我仔仔細細閱讀了洋基板板規 不下十次 我至今還沒辦法理解我違反哪一條板規 FlyFreedom 你的 看板使用方法第一條辦理 在你板規的哪裡? 你心底的自由心證嗎? 說我太閒? 是你太閒在賣弄你自己的權利吧!! 我的兩個推文都是 既定之事實 可受公評之事 你這樣桶我 我哪裡冒犯你? 洋基輸球 你以為全世界只有你不高興嗎? 敬請 FlyFreedom 指教我的申訴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42.79.43.202 (10/20 17:06)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42.79.43.202 (10/20 17:10)

10/20 22:48, , 3F
推 原PO這種出於喜愛洋基的推文被誤會我也覺得很冤枉
10/20 22:48, 3F
※ 編輯: ouyang0916 來自: 42.79.43.202 (10/21 15:03)

08/23 03:17, , 4F
08/23 03:17, 4F
文章代碼(AID): #1GWNwJvl (SP2_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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