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LB板 板主ohb 水桶不當
裁定:
一、申訴不成立,維持板主原判
然建議可適當減少刑期
二、其他使用者行為若疑有不當之處,請向板主提出檢舉
三、請 MLB 板主群適當修改板規內敘述,避免使用者誤會
說明:
一、申訴部份,使用者所提的兩點
a.板規部份:
1.板主有制訂、解釋及執行板規的權力
2.組務認為板主的解釋於此並無悖於常理之處
因此這一點不成立
b.討論內容:
使用者取綽號的行為是可以討論
但是「很少人知道」「自認比較清新」這類帶有貶意的言詞
並不適合用來討論使用者行為是否合宜
同時在討論的過程中很容易導致大量兩板之間的比較與攻詰
因此這一點亦不成立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組務亦期許使用者能自由討論板面風氣
以此案例來說
板面上是否有過多人使用球員暱稱以致造成討論隔閡是可以討論的事務
申訴人的用詞的確或有不當
但若因此而造成其他使用者不敢、不願意繼續討論板務
則非組務所樂見
建議板主可與申訴人協商,若能確保申訴人未來使用較為中性、理性的方式討論
則可適當的減少水桶期限
二、關於板規的用詞部份
雖然解釋權規板主所有
但減少使用者誤會的機會,亦可減少板主及組務的工作
建議板主加上「包括但不僅限下列行為」之類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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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 CourtSport 向群組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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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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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1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