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棒球板板主korking52013惡意更改水桶日期
那請問小組長這條板規要如何解釋呢?
以上條文初犯依情節輕重採警告至水桶15日至一個月不等之處分,
一個月內累犯板規者(不限條)或故意鬧板者,將採取水桶一至三
個月,或劣退處分。
但是卻判了60日
板主一直迴避我這個問題
可以在這裡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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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8/06 22:5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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