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aseball板korking52013不當水桶!

看板SP2_Baseball作者 (tung2008)時間13年前 (2011/07/29 02:22), 編輯推噓-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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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文: #1ECOn42u → tung2008:大將軍不是女生吧! http://0rz.tw/XXXXX 07/28 23:51 → tung2008:上面連結~大將軍可是標準的男人~~以前稱謂還是XX耶~ 07/28 23:52 已經馬賽克處理 tung2008公布個人資料水桶15日 確實是當事人在公開平台發表文章 不過該文章和棒球完全沒有關係 以及以往暱稱問題 形同 公布私人資料 有問題歡迎站內信向板主詢問 或到組務申訴 --------------------------------------------------------------------------- 我被水桶的推文: #1ECNPELG --------------------------------------------------------------------------- 溝通信件: ※ 引述《tung2008 (tung2008)》之銘言: : 1.是你自己豪笅文~~所以才導致 #1ECNPELG 有許多版友在討論你的性向~ : 如果說我發的文跟棒球完全沒有關係~~那請問你的性向跟棒球有關嗎? : 因為你豪笅~~而引發討論跟棒球無關的推文~~要不要被桶呢~~ 所有人都知道我是男的 謝謝 誰不知道我是男的阿? 我還曾在發錢文中說我有閃光勒 這不適理由 我跟板友開玩笑 難道不行 你自己去看看底下的推文 有誰真的相信我是女的阿? 百分之99.999的板友都知道我是男的 還有人丟水球給我哩 我還不是告訴他我是男的 你可以當面揭穿我 麻煩請不要公布我個人資料 你這樣讓我很不舒服 謝謝 : 2.再者~~我也只是回應因為你的豪笅文~~所以找出你公開平台的證據~~ : 請問這個因果關係~~你要不要去了解一下呢?? 第一 這是我在別板所發表的文章 我有權不讓人在棒球板公布 對吧 第二 我的暱稱 也算是我私人資料 我不想讓人知道難道不行嗎 平台證據哩 好不就好巧去找到SEX板的 -------------------------------------------------------------------------- 申訴理由: 1.溝通信件,k版主沒針對我的論點去討論: ******************************************* : 1.是你自己豪笅文~~所以才導致 #1ECNPELG 有許多版友在討論你的性向~ : 如果說我發的文跟棒球完全沒有關係~~那請問你的性向跟棒球有關嗎? : 因為你豪笅~~而引發討論跟棒球無關的推文~~要不要被桶呢~~ ******************************************* k版主的豪笅文為:#1EBknxzv 如果說他的豪笅文大家都不相信,為何還會有#1ECNPELG 那麼多的推文會以為他就是女的,甚至還丟水球給他~ → success0409:大將軍是女的 單身正咩唷 推 tom3763649:大將軍是女生唷@ @? → ilovedandan:原po正妹 推 qazxswptt:korking超正的 推 simon0131:女將軍是正妹 而且是台南人!!!!! 等等等....... 這也證明,k版主已造成誤導~~ 所以我才會po出: k版主是男生,還有po出"google來的文章"證明他就是男生~ 也可以說明:我為何po出跟棒球無關的推文~~ 我信件中也說到:如果我這樣被桶,那其他因為他的豪笅~~ 而引發討論跟棒球無關的推文~ 也要不要被桶呢~~k版主也是沒處理~~ 因此~~判決原文的該文章和棒球完全沒有關係 已經失去他的道理!! 況且我溝通信件的第二點有談到~~我的推文是有因果關係的~~ 如果不是他的豪笅~引起大家的誤會~我怎麼po出證明他是男生呢? 2.關於我提出的證據:是k版主自己在公開平台所寫的文章, 我只是利用google搜尋k版主的名字而找出網址, 而推文也僅用縮網址的方式po出來~~ 這也證明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他的文章, 如果說我這樣叫做公布私人資料, 那ptt一推文章po其他連結點也叫做公布私人資料嗎?? 這個道理就等同於 許多網友所慣用的:請至xxx版看編號ooxx的文章 一樣的意思! 還有他之前的暱稱也是他自己寫的~同樣也是在西斯版出現(google後的內文)~~ 所以k版主提出我講出他以前的暱稱~~這跟我po出他之前的文章有什麼不同~ p.s補充: 我記的很久以前~~有人利用我在其他版的文章而做出簽名檔~~ 我也是去申訴這樣可以嗎??結果我被駁回~~(事情太久,我已經忘記何時何地) 對方也依然可以大剌剌用我的文章來做成簽名檔~~ 如果之前我被駁回~~那有點類私當初的這個事情~~我反而被水桶~~那也太冤了!! 3.此判決文兩大重點,跟棒球無關及公布私人資料~~完全都不合理~~ 最重要的是:因果關係!!!!!!!!!!!! 如果不是他豪笅~~我會沒事去google搜尋嗎?? 甚至小組長如果想知道我po出的哪個網址,你也可以去google找到(第二頁)~~ 還有我必須再次強調~~ 這個道理就等同於 許多網友所慣用的:請至xxx版看編號ooxx的文章 一樣的意思! 所以請小組長明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3.58 ※ 編輯: tung2008 來自: 122.121.23.58 (07/29 02:26)

07/29 12:56, , 1F
呵呵
07/29 12:56, 1F

07/29 13:47, , 2F
原po是累犯..之前寶健事件tung沒學到教訓...
07/29 13:47, 2F

07/29 13:48, , 3F
人家統一法務沒有來告他就不錯了 結果還明知故犯
07/29 13:4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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