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關於網球版版主濫用職權

看板SP2_AllSport作者時間13年前 (2011/06/15 02:0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6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mousepad 信箱] 作者: supergreg (Jay) 標題: 申訴 關於網球版版主濫用職權 時間: Tue Jun 14 23:51:12 2011 前幾天本人因為被水桶而跟版主申訴 而版主態度感覺就是故意刁難 連提出很明顯的證據 他也隨便找個藉口否決掉了 因此我認為這樣申訴下去也是沒有結論的 所以我就寄信說 [[不是沒說服力 而是感覺你根本故意就是要擺明刁難吧 有好幾個已經那麼多證據了 你還硬凹說 沒辦法判斷 擺明故意 另外他們感覺就是故意反我 你問他們 他們也會為了要讓我水桶而故意說不是 我幹嘛自討苦吃? 總之 走著瞧吧]] 當時 我只是想表達說 我會想別的辦法申訴之類的 畢竟在跟他耗下 去也沒有個結論 我花那麼多時間找的東西也會隨便的否決 可是版主卻回傳 [[原po似有恐嚇之意 若一天之內不道歉 我將移交Violations板處理 另外也將與另外兩位板主討論恐嚇板主是否該加重刑責]] 我完全不認為自己那樣有恐嚇 也從來不知道說 版主只要不高興 就可以跟別人討論 來加重刑罰的這種規定 版規也完全沒有寫到 重點是還因為他看到那句話不高興 就可以拿加重刑責來威脅我 這是獨裁嗎?? 他又寄了令一封信來說 [[另外你還有在信中問我是不是沒長眼 讓我深感板主執法還需要被案主侮辱 實在令人心痛 如前信所說 若6/14結束前未向我道歉 我將至Violation板提出告訴 並與其他板主討論是否加重懲罰]] 關於沒長眼這部分已經在pttlaw的申訴部分有解釋 因為很多 所以不再贅述 之後我回傳 [[關於我說走著瞧可能太兇了 這部分我道歉 不過另外一部分 是你自己上下面說的話不一樣 這部分你也有你的過失 為啥只單方面要我道歉??]] 因為當時說他不長眼真得是有原因的 不是無故亂罵他的 所以不認為自己有錯 版主又回傳 [[因為你的證據是分開提出的 第一個推文我覺得無法認定 第二個推文我覺得可以明確認定 兩相比較下 自然以最終的判決為準 並無牴觸 要道歉嗎? 不然我兩點半要公告了 感謝來信]] 還是持續用水桶來威脅我道歉 我就想說算了是於是回傳說 [[沒關係 我不跟妳爭論了 我道歉 不過我終於知道為啥之前大家想罷免妳了 哈 以後可能性應該也不小吧]] 之前幾封信已經對關於我說的走著瞧道過歉 而版主持續用 不符合板規 完全就是自己的想法的 加重刑責來逼迫我 於是我就低頭道歉 只是當時突然想到 之前有人提罷免他的案子 好像也是因為 他太霸道 不講道理 所以才說我了解是為啥了 然後我也認為 他一直這樣做 以後被罷免的機會也不小 畢竟 我也看到好幾個人再申訴他 而版主又回傳 [[我又感受到被恐嚇了 經其他板主同意 我將延長你的水桶時間至兩週 感謝來信]] 我完全沒想到 我因為被逼迫而道了兩次歉 結果只是表達自己的想法 他竟然就跟我說 他認為他受到了威脅 而就直接把我水桶延長 我非常得訝異 於是回傳 [[我又恐嚇你摟??? 你做是那麼霸道 完全感覺就沒完全照板規在走 我是事實陳述說 你可能在被別人罷免的機會不小啊 我有說我要罷免你嗎? 恐嚇的點在哪??]] 但當我回傳時 我發現 他已經公告了 而且還公告說 我恐嚇 並辱罵版主 所以延長水桶 而版主也去violation板申訴 關於恐嚇這部分 判決如下: [ 2. 另關於使用者對板主之管理方式不滿,而揚言罷免之行為,並不構成恐嚇。 蓋本站賦予使用者對於板主之管理方式不滿時,可依程序提出罷免,此並非 以非法之方式危害他人之權益,故揚言罷免,亦不能構成恐嚇,併予說明。] 版主要求的道歉 也道歉兩次了 只是說出自己的看法 卻因為版主自己聽了不高興 就說我 又再度恐嚇他為由 直接水桶 而且是完全不符合板規的 我跟他是在站內信互動 又不是我 在板上說那些話 而且版規的第三第四條: 三. 警告(文章或討論串將刪文備份精華區) a. 占卜文。 b. 本文或推文有不雅文字、謾罵、挑釁、引戰、惡意修改推文、惡意不雅暱稱。 c. 回文或推文爭吵不休,警告一支。警告後再犯者,逕行水桶處分。 d. 短期間內發表之文章連續被噓至X,警告並劣退,情節嚴重者直接水桶。 d-2.短期間之定義為七天內或該賽事期間內。 e. 警告時效:若判決文無特別註明則最多不超過一個月。 四. 禁聲(水桶) a.集滿兩支警告送一個水桶。 b.水桶處分,原則禁聲七天。板主得依情狀裁量禁聲期間, 期滿請主動來信板主解除禁聲。 我完全想不到他執行的權力是依據哪一條?? 判決文也出來 也證明我那樣是沒有恐嚇的 那版主怎麼可以自己認為聽了不高興 就任意裁決別人 所以以後只要說了讓版主不開心 的話 而且還不是在板上 他不開心就可以隨便找個理由 隨意的警告或水桶別人嗎??? 版主這樣的濫用職權 完全就是獨裁的管理 嚴重的危害的每一個使用者的權力 請明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3.65
文章代碼(AID): #1Dzw6zim (SP2_AllSpor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zw6zim (SP2_All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