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ketballTW) 2023/05/24

看板SP1_Basket作者 (問這麼多幹麻)時間11月前 (2023/05/24 21:58), 編輯推噓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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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Ⅳ] 溝通理由及說明: (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 一、按「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為「看板違規行為」的構成條 : 件之一,此觀《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即明。 : => "文章中"並無挑釁他人之語詞或惡意製造紛爭,此點構成有待商榷. : => 暱稱於下一點說明 #1aOvzPY0 : 暱稱一般上為使用者得自行編輯之個人化內容,因此如若在看板上公開出現,即視同 : 受板規所管轄。是此,就其「台籃垃圾狗」之辭而言,已明確違反板規2-2 的 : 「禁止謾罵侮辱」。 : => 台籃垃圾狗為自稱,非針對特定板友攻擊,且Violatin已明確判決。 : => access4096並不等於accees4096,且判定簽名檔並未違規。 首先回應暱稱部分 板務方認為暱稱違規並非與ID有關 而是認為此暱稱涉及2-2的範圍 攻擊誰都不可以 自稱說法不予採信 並不能用自稱說就毫無限制的進行攻擊 : => 以下節錄 #1aRQySHL 內容.... : 「稱違規編輯簽名檔者,係指有貶損檢舉人之ID人格者。觀使用者提供之證據, : 檢舉人ID為「access4096」與被檢舉人簽名檔「accees4096」 有所不同,」 : => 再者,請重新好好檢視,簽名檔是否有貶損他人之意 : => "檢舉達人" + "汪~汪~汪~汪~汪~" 哪段是板主群認定為不當簽名檔呢? : => 可否請版主群開釋,而不是亂搞文字獄做出不合理判決。 : => 以下節錄內容 :   ▇▇  ̄ ̄ ̄ ̄  ̄ ̄ ̄ ̄ : 搜尋: ⊙所有網頁 ○中文網頁○繁體中文網頁 ○台灣的網頁 : 所有網頁 約有 87 項符合的查詢結果,以下是第 87 項。 共費 1秒。 : 國家體育場 > PttBasket > TaiwanBasket > basketPicket 汪~ 汪~ 汪~ 汪~ 汪~ : [Ⅴ] 檢附證據:(請於下一行進行補充說明,若有需要請提供寄件備份) : #1aRQySHL 簽名檔部分則是根據本板簽名檔條款所處分 無關站方認定是否為同一人 先前已針對簽名檔部分進行警告過了 本案理應拉高審視標準 相同類型的以他人id製作簽名檔於本板表達不滿 此類挑戰行為不應為板主該放寬容忍的尺度 簽名檔條款已經有寫明了 通知後半年內若再犯,則視為鬧板並加重2犯(即共計三犯)。 判定對象為使用者及簽名檔,切勿小幅修改挑戰板務執行。 一次三犯在本板是相對非常嚴重的處分 足見板務方本來就會對觸發此條款者有更高標準的判定 您大可選擇半年內不使用有類似疑慮的簽名檔 或是先詢問板務方能否使用 既然直接挑戰了,應要有相對的覺悟 基本上使用者認為的原因與板務方判定的原因理解上相去甚遠 若還是堅持板務不能不採信自稱論和簽名檔就是不同人兩項觀點 恕板務方後續不再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10.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ket/M.1684936704.A.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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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註: 簽名檔規範: 嚴禁使用無關台籃且會引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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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族群爭議之簽名檔或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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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提的疑惑點, 皆與板務結尾內容無關,可放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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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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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點: 我不認同簽名檔有引起爭議或對本板表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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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之意圖,簽名檔內容「無攻擊他人或宣洩不滿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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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說要拉高審視標準,那板務方應說明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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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處」引起了爭議才是,而不是拿出板規,卻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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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問題癥結點。更何況檢舉達人對比訟棍,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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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詞彙,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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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點: 暱稱部分,我也認為不妥,確有爭議。但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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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方是否過渡引用2-2禁止謾罵侮辱。 我的辯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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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籃垃圾狗」並無攻擊「受詞」,他人有心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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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可奈何。若板務方概念式連結我在謾罵檢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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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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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若判決是單以暱稱來論,我能理解。但牽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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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引爭議,恕我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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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若您能理解板務方判定原因後續就很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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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PDzvWM (basketPicket) 其中使用者自述為自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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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2:56, 11月前 , 20F
但板務方從各種角度皆無法接受以自稱自嘲作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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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既然無法接受使用者第一人稱的部分,且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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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諷嘲解並無影響,即有意圖的簽名檔我想是合理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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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2:59, 11月前 , 23F
#1aENxMLn (Violation)使用者於Violation板有過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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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先不論結果,使用者應已明確知曉使用與ID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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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3:02, 11月前 , 25F
之簽名檔應更為慎重,會有判罰可能,而非使用其他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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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相同行為,尤其是經本板警告後以新創帳號滿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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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門檻後直接挑戰板務執行,期間應有大量時間足以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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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詢問板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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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RXW0GY (SP1_Bas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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