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Baseball板主tmic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Morse)時間5年前 (2019/01/08 23:07),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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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Baseball 當事板主:tmic 簡述事由:違法B-6,被檢舉後,板主僅以文義認定人身攻擊Bonila(詳情看截圖) https://i.imgur.com/W0aWXPx.jpg
溝通訴求:本人完全沒有人身攻擊的意思,該討論串僅單純討論前大都會球員Bonila的合 約,討論時對於其合約,以Bonila簡稱,並留言「Bonila原本超智障 但後來其實不錯」 ,該句意思為該合約很智障,但後來看其實非常不錯的,討論串內許多板友亦認為很有道 理,更甚者無人有表明此為人身攻擊的意思,本人亦無此想法,忽然遭到水桶處分深感驚 訝與不解,原來baseball板規認定僅以文義認定,不看實質意義也不看討論內容,直接認 定本人違反板規,本人已有向板主溝通,tmic板主亦認定我沒有人身攻擊的意思,但礙於 遭人檢舉且文義上符合,只能將我水桶,我想板規的目的是為了給予板上有乾淨的空間避 免仇視性與色情等言論的進入,惟本人根本沒有造成此種情況產生也無此種想法,就單純 討論合約內容與看法,何以單純討論合約內容就被認定為人生攻擊,然到以後討論合約只 要涉及類似批評該合約的言論,就要被認定違反板規嗎,我想言論自由是PTT最珍貴的地 方,然而審查有無違反板規竟單純以文義單純認定,是否有點諷刺呢?本人在此申訴希望 板務可以給我一個公道 謝謝 檢附證據:#1SBWbkIW 內有本人留言,請詳看 https://i.imgur.com/Vn1Myu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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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SDBpFnC (SP1_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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