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Elephants版 majaja5566判決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JoelEmbiid)時間6年前 (2018/04/24 15:12), 6年前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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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jaja5566 (馬家家)》之銘言: : 標題: Re: [溝通] Elephants版 majaja5566判決 : 時間: Tue Apr 24 14:10:42 2018 : : ※ 引述《JoelEmbiid (JoelEmbiid)》之銘言: : : 版主您好: : : 針對看到starain的「砸他啦」,認為是鼓勵倪福德去砸球員,但我的推文「倪直接丟史比 : : 較實在」,認為是沒有在鼓吹、鼓勵暴力的發生,本人只是認為發生事情的當下情況倪對 : : 陳子豪所丟出的危險身完全沒必要,因為找錯人,但對倪真的有必要的報復性行為相對來 : : 說應該是找史,只是覺得「冤有頭債有主」。本人沒有鼓勵觸身球的發生,只是認為倪福 : : 德真的有必要做這件事的時候,不是去找上陳子豪給予陳子豪危險的近身球警告。簡單說 : : 有任何不滿是針對史應該直接針對史,而不是去針對陳子豪,並不是像此篇文中另外一個 : : 推文「那ok阿 要就玩大的 反正也輸的無聊 都來丟頭」來支持暴力的行為。再次重申沒有 : : 要鼓吹暴力發生我認為如果是不高興史,就針對史沒必要對陳子豪丟出一個危險的近身球 : : ,且靠近頭部非常的危險。 : : 感謝版主善意溝通,謝謝。 : : 若只是想表達「冤有頭債有主」的概念 : : 如果只要針對史奈德總教練 有更多其他較為妥當的方法 : : 大可不必如此句推文 有具體的報復性動作 : : → JoelEmbiid: 倪直接丟史比較實在 04/20 22:10 : : 接受你的解釋,但是此一推文仍屬不適於出現在板上 : : 經溝通後 : : 原 D-1 90天 之處分 改判為 B-3 10天 : : 請問使用者能否接受? : 感謝版主願意溝通接受解釋,版主所更改之判決也願意接受。 就像上述解釋中提到的因倪如必須有報復性行為丟一顆警告意識的危險球,不支持針對陳 子豪,因問題根本不在陳子豪身上,要針對對人,所以才說丟史比較實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8.180.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24553946.A.335.html ※ 編輯: JoelEmbiid (220.138.180.157), 04/24/2018 15:12:53

04/24 15:23, , 1F
OK 人在外頭 晚點再作設定
04/24 15:23, 1F

04/24 16:10, , 2F
感謝版主 辛苦了 造成您的困擾
04/24 16:1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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