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 版一罪多罰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喵咪喵喵叫)時間6年前 (2018/03/19 22:32), 6年前編輯推噓7(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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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7.開分身 原使用者ID經禁止討論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 推噓文,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查禁分身ID,並得將原使用者ID 及分身ID同時加上30日水桶(若分身有觸犯板規則另外加總之);情 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轉ID_Multi處理。 同時加上30天水桶 並沒有問題 你1/29違規時 O0OO帳號原本有23天水桶 加上30日 = 53天 majorleaguel沒有水桶 加上30日 = 30天 處理上沒有問題 今日之判決亦然 並沒有所謂我挖陷阱給你跳的問題 另外 我不能理解你說 try帳號這件事情 假設 你有另一支帳號 因為沒有違規 自然沒有水桶 照你的邏輯 這隻帳號合法推文 是不是發文就沒有違反 C-7呢 當然這段話題就岔開了 你很擔心再度違規 我能改變的就是幫你把majorleague1 天數改為192天 需要的話請在下面推文 另外如果有其他帳號沒有被水桶 但擔心因為沒有一個一個try 而誤在這兩隻帳號解除水 桶前發文而再度違規的 也歡迎提出來 我可以幫你水桶 其餘無法改判 本人回應完畢,交付後續程序進行。 ※ 引述《majorleague1 (一起加入型男的行列吧!)》之銘言: : 英文板名:baseball : 當事板主:st900278 : 簡述事由: : 1/29被 arashicool判決 :    : #1QUGztHq (Baseball) : 7.開分身 : O0OO水桶加上30日=53日 : majorleague1水桶30日 : 這我認了 : 結果我30天後依照公開判決 合法出水桶 : 卻又被st900278加重處分 : B-17.惡意鬧板或引戰 : 1.三次以上違反相同板規者皆視為鬧板。 : majorleague1 水桶180天 : O0OO 水桶192天 : 問題點在 判30天的 你實際執行的刑期卻是53天 : 卻沒有任何公告或告知 我依照判決合法出桶 合法推文 : 又被加重處分 : 你兩個都要判53天這我也認 : 但在30天時故意放出來 這根本是陷阱 : 你只判30天就是30天啊 你違反公告判決在先 : 我合法推文直接被你加重處分 : 這是哪招 : 那桶180天的180天後被你放出來 : 擁有po文權利 : 是不是又會被你以192天為由 : 加重處分繼續桶下去 根本一罪無限罰無限LOOP下去 : 誰沒事會一個帳號一個帳號try全部有幾天啊 : 你們的判決天數不一 你執行時又不從是你們版主要檢討 關我闢室阿 : 要補桶我無所謂 : 但要補也是補足一開始的53 天 跟30天的差額 : 也就是執行到目前的12天差距 : 你自己設定錯誤 我依照你的公開判決30天後出水桶 : 依照判決合法推文 : 卻被你無告知私自執行 53天 : 好現在你要修改原判決 改成兩個都53天(也就是要多桶12天)我無所謂 : 這我認 : 結果你是把你的錯誤歸咎到我 反而加重180天(實際卻是192天) : 你的錯誤變成我要承擔 : 你這不是一罪多罰是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48.40.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21469920.A.DB5.html

03/19 22:38, , 1F
你自己都承認30天正確 那怎麼會執行53天 ?執行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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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就算了後面加重又是哪來的 這個加重是建立在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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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上 你要執行53天卻只判了30天 大前提就錯了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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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成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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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個違規30天 一個違規53天 前者解除水桶後 後者還沒 你在後者還在水桶期間 發文就是違規啊 我完全不懂你糾結的點 ※ 編輯: st900278 (113.148.40.173), 03/19/2018 22: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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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就是合併執行但你沒做嘛 權限是你放的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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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違規 你可以再把我關進去 而不是那這當理由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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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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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 如果一個人被判水桶60天結果你只設定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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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後那個人出桶了 你可以以此為由加重處罰嗎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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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也是處罰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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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獄卒誤放犯人 你是要他補完刑期還是以越獄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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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處罰? 我多重帳號的30天已經執行完畢 結果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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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坐180天的多重帳號??退一步言 這跟前面是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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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事阿 多重帳號的處分前面已經判一次了 現在又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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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判???這次人可是你放的 你判的耶 你最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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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合併執行但你沒做 繼續抓回去桶12天 不是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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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處罰還加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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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0:16, , 18F
版主方還有要補充的嗎?
03/27 00:16, 18F
我再說明一次 m帳號30天執行完畢 不代表其他帳號的違規天數也一樣完成執行 有一帳號還在水桶中的情況下 再使用其他帳號就是違反分身條文 版規就是如此寫的 如果當初將m帳號設定為53天 會導致在30~53天期間 因為m帳號在水桶而無法執行其他權利 (如投票) 因此處置上並沒有問題 以上 ※ 編輯: st900278 (130.158.124.99), 03/27/2018 09:38:03

03/28 02:01, , 19F
本案終結
03/28 02:01, 19F

09/22 13:46, , 20F
本案終結個屁 結果這版主又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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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3:46, , 21F
幹 陷阱王喔
09/22 13:46, 21F
文章代碼(AID): #1QhydWsr (SP1_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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