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Elephants版主-vincent7977處分不當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wei)時間7年前 (2017/03/23 18:25), 7年前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14 (看更多)
※ 引述《vincent7977 (白水放)》之銘言: : 申訴者原文違反以下本板兩項條文: : B : (犯此項者禁言10天) : 3. 發表具引戰、挑釁性質文字或圖片內容。 : D : (犯此項者,板主得視嚴重程度,禁言90天到360天) : 5. 於他板不尊重本隊隊職員,並在本板引起爭議或故意反串者。 : B-3禁言10天 : D-5禁言90天 : 合計禁言100天 : 並根據以下條文處原文劣退: : F:其他規則違規者,板主得以自行商討裁定禁言天數 : 2.若發文違規達禁言30天以上者(含累犯條款加罰天數超過30天者),一律退文。 : D-5的判決是依據#1O5DWIrk (Baseball) :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77761042.A.D6E.html) : 判定申訴者"於他板不尊重本隊隊職員" : 且違規文章確實於本板引起爭議 : 基於申訴者為初犯判處禁言90天 : B-3的判決依據茲摘錄如下 : 鄉民如你就是把你的想法壓在我的文章上^^ (pp.11) : 水準真的很棒^^ (pp.11) : 整篇我有說到不輪替嗎? 恭喜你成為腦補第N個鄉民 (pp.14) : NOOOOOOOOOO 你這種說法在這邊是禁忌阿阿!!!!!!! (pp.20) : 這不是腦補甚麼才是腦補 (pp.22) : 標準腦補不自知 (pp.25) : 標準鄉民大絕招回法: : "那麼厲害你去當教練阿" "你是教練嗎?" "有去現場看球嗎?" "不爽不要看" : 之類的 (pp.30) : 以上多處涉及嘲諷 甚至群嘲 已有引戰之事實 推噓文中多次扭曲我的本意,我修文進行回應、反駁被指為引戰。引戰並非我的本意。 嘲諷是一個非常主觀的詞語,而且取決於人怎麼去解讀,如果沒有詳細條文去規範, 這只會變成版主權力無限上綱,隨板務管理者解讀的處分。 1. 推 master0101: 名字打錯一堆然後"有限的上場機會證明自己"4HR沒證明? 03/21 09:05 → master0101: 不準人家腦補你 你卻可以腦補教練團? 人家說板凳出發 03/21 09:06 4HR 只有在熱身賽吧? 我這不叫腦補教練團,我上面有打,我是依熱身賽狀況+新聞去判斷的 我是有根據的。 鄉民如你就是把你的想法壓在我的文章上^^ 此部分我完全沒有嘲諷意味,噓文說我腦補教練團,我提出想法反駁 並認為"腦補教練團"是該噓文者的自我解讀,不該把此想法套在我身上 提出的反駁。 2. → master0101: 他板凳出發? 新聞? 新聞先相信5成就好 尤其是記者自己 03/21 09:10 至少我是有根據的,請問各個鄉民根據在哪? 我文章沒提到的下面留言都出現了 水準真的很棒^^ 此噓文主觀認為"新聞相信5成就好"明顯是與我想法有所歧異。 新聞為我提出的根據,我的立論所在,實在沒有必要因為主觀想法就斷然否定。 再來,噓文處很多都是被過度延伸,許多留言的回應點根本不是我的本意。 為此我在這個修改文中提出反駁。 3. 噓 walter1520: 無聊 本來就要輪替 這樣就要發一篇 03/21 09:37 整篇我有說到不輪替嗎? 恭喜你成為腦補第N個鄉民 相同的狀況,到這個噓文為止已經無數噓文的板友,過度曲解及延伸我的想法。 我在此處反駁。 4. → alskdj: 我只是單純討論 他是不是可以擠掉恰恰先發位置 彭變替補~ 03/21 10:47 NOOOOOOOOOO 你這種說法在這邊是禁忌阿阿!!!!!!! alskdj 的想法明顯與廣大板民不同 提出此看法,容易被用激烈的言語討論。 5. → sincere77: 只相信新聞不相信教練團真的可憐 03/21 11:15 噓 sincere77: 這篇就是標準腦補文啊XD 一場比賽還沒打就知道基宏會被 03/21 11:17 → sincere77: 恰卡住吃不到PA 這不是腦補什麼是腦補 03/21 11:17 恰卡住吃不到PA是你說的喔 我文章哪句提到... 我文章只說恰為什麼可以打第五棒 他去年數據就差不多聯盟水準 標準腦補不自知 先批評我"可憐",然後繼續延伸我原文沒有提到的內容,硬要扣上他延伸後的想法 6. 噓 jash0328: 你誰? 03/21 11:58 標準鄉民大絕招回法: "那麼厲害你去當教練阿" "你是教練嗎?" "有去現場看球嗎?" "不爽不要看" 之類的 明顯鄙視的言論。 對事不對人,我只是表達很多鄉民都會有這種類似的回文方法。 : 板主判決的時候已經念在文章內還有一點討論的成分在 : 沒有用D-1的惡意鬧板判了 : 建議申訴者好自為之 : 不要認為板主在板上被罵翻就可以順勢脫罪 真的沒想到連提出申訴了都可以得到這種回應。 明顯就是申訴的想法一點都沒有看進去。 文中叫我"好自為之"語帶威脅的語氣 以及 先入為主把我套上想"順勢脫罪"的詞語。 讓我極度感覺不安及羞辱,且完全沒有反思我這篇申訴文的原因。 尤其是申訴文,版主的言論應該保持客觀, 這種帶有情緒的語句一再出現出現根本無助於討論。 : 以上是針對aflect判決一案的回覆 : 申訴文章其他部分與本判決無關 : 請小組長裁示是否須另行比照板務建議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5.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90264759.A.AD5.html ※ 編輯: aflect (114.46.45.121), 03/23/2017 18:35:05 ※ 編輯: aflect (114.46.45.121), 03/23/2017 18:42:49

03/23 19:47, , 1F
公告裡面說過的我再說一遍 不是你說你沒嘲諷就沒有
03/23 19:47, 1F

03/23 19:48, , 2F
而是對方的感受是什麼 以及實際上的結果是什麼
03/23 19:48, 2F

03/23 19:49, , 3F
實際結果就是你的回應無助於討論 反而造成引戰
03/23 19:49, 3F

03/23 19:50, , 4F
這不是你說"我沒有這個意思"就沒事的
03/23 19:50, 4F
所以"嘲諷"是要以對方感受為主? 請問版規有寫到嘲諷的判定標準嗎? 那我現在說你之前公告文裡面我感受到滿滿的嘲諷,請問你是否自行處分? 還有,無助回應、和引戰的判定標準在哪? 請指教! ※ 編輯: aflect (114.46.45.121), 03/23/2017 20:06:43

03/23 21:09, , 5F
1.判定標準以後續的實際結果為準 該文已有引戰結果
03/23 21:09, 5F

03/23 21:11, , 6F
2.對你的判決本來就與板上的爭論無關 不用模糊焦點
03/23 21:11, 6F
1、我就是在問後續結果是怎麼判定的? 引戰、無助回應、嘲諷是根據哪個版規為基準判定的? 如果沒有判定標準的話,那就是以板主群說的算? 2、你回應的每一個文裡面不斷的一直扣我帽子...現在又說我就事論事的討論在模糊焦點 ,我哪裡模糊焦點請提出,謝謝 ※ 編輯: aflect (111.82.142.183), 03/23/2017 21:18:17

03/23 21:13, , 7F
其餘部分申訴人已流於意氣用事
03/23 21:13, 7F

03/23 21:13, , 8F
板主後續將不再回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謾罵
03/23 21:13, 8F
請你就上述問題提出回答,未得到回應我會再進行上訴。 另外針對你回文中的失言(好自為之、脫罪等等)是否解釋? 謝謝 ※ 編輯: aflect (111.82.142.183), 03/23/2017 21:21:47

03/23 21:47, , 9F
板主在小組長 #1OqyAbN2 之後明確表示意見已全部表
03/23 21:47, 9F

03/23 21:47, , 10F
達且不再回應,因此視為溝通程序完成。
03/23 21:47, 10F

03/23 21:48, , 11F
如果要對彼此文字去追究,請自行私下解決,不要使用
03/23 21:48, 11F

03/23 21:49, , 12F
本板。謝謝合作。
03/23 21:49, 12F
文章代碼(AID): #1OqwAthL (SP1_Basebal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14 篇):
文章代碼(AID): #1OqwAthL (SP1_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