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颱風假總務處備勤然後順便搬東西?

看板SMSlife作者 (夢想。追逐)時間7年前 (2017/06/03 13:25), 7年前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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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經是老掉牙問題了,但還是幫PO規定: 服勤單位(處所)所在縣市政府因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洪水等)宣布停止辦公及上 課時,役男應於宿所或指定處所休息或備勤待命,並不得於事後補休;因勤務需要必須照 常出勤,或經指定出勤者,得於事後相對減免服勤時數。 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733&p=2&f=9 --- 所以你的管理人有確實請你做事情,例如接電話,那就是在出勤了, 因此你可以要求管理人事後給予補休,時數就是按照你值勤的時數, 可是像我們的宿所剛好就是在警衛室,所以也是總機, 所以基本上有無值勤都還是會接電話就是了,我們是都不會計較, 所以如果你會計較的話的確是可以請管理人補休的! ※ 引述《coastq22889 (chi_square)》之銘言: : 大家好,小弟南投縣教育役役男,目前在某國小服務 : 今天南投縣政府大概在早上6點50多的時候宣布停止上班上課 : 精實如我當然是已經開完大門,導護都站一半才被告知 : 然後大家匆匆忙忙得再把已經進學校的小朋友送走 : 原本以為這樣就可以回宿舍備勤了 : 沒想到後來管理人突然拋出一句: : 「好那今天你們就輕鬆在總務處備勤接電話,阿看有甚麼事就處理一下。」 : 我是有點不懂啦,這樣跟在總務處值勤有87%像 : 然後還被加班的主任叫去搬東西,從八點半搬到剛剛,好不容易有喘息的機會 : 我以為備勤就是在寢室休息,非必要不可以出動替代役 : 所以到底,颱風假是怎麼放的,有人可以出來現身說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7.57.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496467542.A.07C.html ※ 編輯: andy910389 (163.27.57.109), 06/03/2017 13:28:25

06/03 18:03, , 1F
我有問過役政署,颱風天出勤補休還是要備勤QQ
06/03 18:03, 1F

06/03 19:23, , 2F
你貼的法規寫到指定處所備勤 所以原Po的案例 連補修都沒
06/03 19:23, 2F

06/05 03:26, , 3F
不是要潑冷水,但找文義解釋來講
06/05 03:26, 3F

06/05 03:27, , 4F
因為那個該死的「得」
06/05 03:27, 4F

06/05 03:27, , 5F
所以雖然役男可以要求,但管理員也可以不給。
06/05 03:27, 5F
文章代碼(AID): #1PCaXM1y (SM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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