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什麼方法可以在退伍前被送輔導教育?

看板SMSlife作者 (快回火星吧)時間8年前 (2015/12/03 05:53), 8年前編輯推噓19(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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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板上輔導教育算不算役期一事,我查了一些法規如下以玆參考: 根據替代役施行條例第7條: -- 替代役體位或以家庭因素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期,與常備兵役同;以常 備役體位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期,較常備兵役長六個月以內。 申請服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者,其役期較常備兵役長三年以內; 未能服滿規定之役期者,改服一般替代役;其所服期間除第一階段按實際 日數計算外,其餘期間以四分之一計算,折抵應服之役期。但分發至用人 單位之服役期間未滿一年者,該階段期間不予計算折抵。 完成警察人員養成教育且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於接受一般替代 役基礎訓練後,三年內未能分發任用或分發後未能履行規定之服務年限者 ,補服應服之一般替代役役期。 第一項常備役體位服一般替代役之役期及第二項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 代役之役期,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者,由主管機關製發替代役退役證明。 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服滿規定之役期者,依第一項所定替代 役體位應服役期採計為服役年資;其餘期間,採計為用人單位工作年資。 --- 另外 目前行政院101年10月8日院臺防字第1010060171號函核定,常備役體位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之役期修訂為一年又15日。 以上法規可知役期是固定的。 再看看第10條有關停役: --- 替代役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服替代役,稱為停役: 一、經診斷確定罹患足以危害團體健康及安全之疾病者。 二、傷病經鑑定不堪服役者。 三、經通緝、羈押,或經觀察勒戒或宣告徒刑、拘役確定在執行中者。 四、受保安處分、強制戒治、感訓處分、安置輔導處分或感化教育處分裁 判確定,在執行中者。但受保護管束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擅離替代役職役累計逾七日者。 六、失蹤逾三個月者。 前項停役期間,不算入替代役役期。 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傷病停役檢定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 第三、四項是經法院審判後才具效力,簡單來說,法院判刑才會被關,被關的期間不算役期 關於輔導教育的規定,可參考第55條: --- 一般替代役役男與第一階段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違反生活、 訓練及勤務管理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罰站、罰勤、禁足、申誡、記 過、罰薪或輔導教育。 罰站,每次以二小時為限,實施五十分鐘,休息十分鐘。但僅限於訓練及 輔導教育期間實施。 罰勤,平日以二小時為限,例假日以八小時為限。 禁足,於例假日實施,每次以二日為限。 申誡、記過,以書面為之。累計申誡三次,以記過一次論;累計記過三次 ,得予以罰薪,並得施以輔導教育。 罰薪,扣除薪給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以三個月為限。 輔導教育,由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實施;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罰站、罰勤、禁足、申誡及記過,由服勤、訓練單位核處;罰薪、輔導教 育,由服勤單位提出,報請需用機關核定,並於一週內送請主管機關備查 --- 未提及不算入役期,再看看替代役役男輔導教育辦法,裡面也沒提到相關規定。 事實上役期早就被鎖死了,除了被法院判刑之外,根本沒所謂不算役期這回事。 實際上被判刑就等於沒服役,所以當然不算入役期這回事。 結論: 大家可以擺爛,就算被送輔導教育也沒差,況且擺爛有技巧根本拿你沒皮條。 拿6k並被限制人權,擺爛也只是剛好而已。 -- 作者 kent (肯特)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馬總統勉技職生 稱自己也曾背單字忘7次 時間 Wed Jan 8 10:40:01 2014

01/08 10:41,
忘最久的單字叫country
01/08 10: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9.229.223.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449093229.A.B10.html ※ 編輯: deepwoody (169.229.223.182), 12/03/2015 05:54:25

12/03 06:46, , 1F
講這麼多廢話 直接回答你第一次算第二次開始不算很難?
12/03 06:46, 1F
兇什麼? 第二次也不算啦 替代役役男輔導教育辦法第4條 --- 輔導教育最長為八星期;期滿未考核合格者,得延長一次,並不得逾八星 期,期滿由服勤單位領回 --- 延長依然算役期,進去第二次還是一樣是屬於輔導教育啊,算在役期內。 台灣勉強算是"民主"國家,只要是民主國家,只有經過合法程序的法院審判才能關你。 硬沖賣飼料油都無罪了,你一個替代役還這麼效忠國家,蔣開穴感到欣慰。 ※ 編輯: deepwoody (169.229.223.182), 12/03/2015 07:39:48

12/03 07:40, , 2F
一堆廢話欸
12/03 07:40, 2F
什麼一堆廢話,我是在教育你們,我把你們當人看 ※ 編輯: deepwoody (169.229.223.182), 12/03/2015 07:42:06

12/03 08:19, , 3F
中肯,但你會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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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8:23, , 4F
都出社會說話還說不出重點....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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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重點就一堆人不看法規啊,所以我才會貼出來 ※ 編輯: deepwoody (50.161.54.207), 12/03/2015 08:28:47

12/03 08:29, , 5F
還不是複製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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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貼上啊,不然要你自己去查? 真的會自己查就不會亂傳說不算役期了 ※ 編輯: deepwoody (50.161.54.207), 12/03/2015 08:34:00

12/03 08:37, , 6F
好像小學生做報告複製貼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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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8:45, , 7F
大家不想聽真話怕他們過去賣命這樣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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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9:02, , 8F
有膽識去做才不會在這發廢文釣魚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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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9:39, , 9F
法條本來就是複製貼上 原po還特別把應該注意的地方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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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9:40, , 10F
重點 一堆看不懂法條的菜逼巴整天在那邊傳什麼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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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9:40, , 11F
算 第二次不算 根本誤導 這篇算是深具教育意義 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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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9:40, , 12F
不會看法條的麻瓜如何正確理解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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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9:59, , 13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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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0:36, , 14F
大推,台灣都沒法治了,為啥要乖乖當6k萬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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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在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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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 然後6K萬能工具人是因為你拿中華民國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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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2:01, , 17F
看法條當然複製貼上,不然是要寫心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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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2:05, , 18F
推!怎麼會有人被洗腦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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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2:09, , 19F
一堆又蠢又奴的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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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2:35, , 20F
隨便阿 反正我爽缺你自己要去輔導被幹干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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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爽恭喜你啊 我只是要讓那些被唬爛的人知道自己的權益 ※ 編輯: deepwoody (50.161.54.207), 12/03/2015 13:10:39

12/03 13:40, , 21F
整理很好,只是很多人奴到連自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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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3:54, ,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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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5:01, , 23F
噓複製貼上的啦 噓廢話的啦 都可以很明顯看出其教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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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之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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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5:08, , 25F
複製貼上的抓重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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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但貼法條 還有畫重點 又一個來秀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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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5:15, , 27F
12/03 15:15, 27F

12/03 15:31, , 28F
有用心劃線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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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5:40, , 29F
原po要體諒有些人腦洞 太複雜的文章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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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02, , 30F
我專訓的時候就知道不算役期是騙小孩的招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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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那篇一堆第一次算 第二次不算的(還有管幹咧)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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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06, , 32F
真的前途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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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07, , 33F
老的玩到快倒了 年輕的還不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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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26, , 34F
退役前三天翹班就不會送輔導中隊了? 那會不會用抗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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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26, , 35F
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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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58, , 36F
推你,幫畫重點還被吐,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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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8:05, , 37F
應該要問 送役男進輔導教育大概要花幾天?
12/03 18:05, 37F

12/03 18:12, , 38F
難不成法規還可以自己寫?
12/03 18:12, 38F

12/04 04:28, , 39F
我會原諒他們的,不過強烈建議那些噓沒重點或廢話的去
12/04 04:28, 39F

12/04 04:28, , 40F
看一下醫生,因為我懷疑你們可能有閱讀障礙。
12/04 04:28, 40F

12/04 04:55, , 41F
早點治療早點痊癒,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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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8:25, , 42F
辛苦原p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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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5:54, , 43F
噓的人真是有夠好笑 沒有下限的在秀下限
12/04 15:54, 43F

12/04 18:39, , 44F
這篇文意外的成為智力測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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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00:38, , 45F
噓的人風向帶錯了吧頗呵
12/05 00:38, 45F
再稍微幫那些秀下限的補充一下。 像是如果有"送輔導教育不計入役期"這類的規定,肯定會寫在法條裡。 根據罪刑法定主義,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都是無罪。 就算真的訂了這條也違憲了。因為送輔導教育未經法院審判。 務實上也不可能讓法院審判,這些根本是芝麻綠豆大的事。 ※ 編輯: deepwoody (50.161.54.207), 12/05/2015 02:19:15

12/05 08:11, , 46F
版主這篇可以當置底文嗎 太多人在亂傳謠言了 還有管幹
12/05 08:11, 46F

12/05 08:11, , 47F
也一起傳
12/05 08:11, 47F

12/09 19:35, , 48F
推一下 有些不懂就聽別人說 然後就亂傳...
12/09 19:35, 48F

08/18 19:00, , 49F
這篇要置底噓的人,嗯…
08/18 19:00, 49F
文章代碼(AID): #1MNsXjiG (SMSlife)
文章代碼(AID): #1MNsXjiG (SMS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