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重點家因問題Q&A
會打這一篇文的原因 是因為在版上看到太多同袍被鄉公所婊
(小弟本人也深受其害 經過一個月的努力之後 終於家因申請成功)
有感於得到很多鄉民的幫助
小弟決定奉獻自己這一個月所得到家因法規與各位分享
不敢說自己多專業 但一定比公所某些爛公務員還要強
大家就參考一下吧
前言:
如果你的家因狀況非常特殊
請你打電話去問市政府
請你打電話去問市政府
請你打電話去問市政府
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因為你有很大的機率會被公所婊
Q1: 我要申請家因替代役 是否需要檢具醫生證明?
A:除了癌症第二期比照中度身心障礙 需要醫生證明之外 要看期數
其他類別都不用醫生證明 有重大傷病卡(請到健保局申請 十分鐘搞定紙本)即可
(公所會吵著你要給醫生證明 如果可以盡量開給他沒關係 如果不行就不用理會他們)
Q2:我阿公阿罵中度身心障礙 能否申請?
A:置底有 父親為獨子 其餘姑媽皆出嫁 就OK
我曾經碰到一個情形 有伯父伯母均60歲以上 兩個堂姐結婚
也有申請成功過的例子 基本上60歲以上 18歲以下 輕中重度身心障礙 重大傷病
在替代役申請辦法當中
列為被照顧人口 市政府審核人員有內規可以調整
Q3:我阿公阿罵有中度身心障礙 伯父(叔叔)過世 伯父已結婚 能否申請?
A:不行! 伯母也算是阿公阿罵的照顧人
Q4:我有同址分戶的三等親住在我家 有重大傷病 可否申請?
A:例子跟我一樣 我就是用姑姑的名義申請
但必須參考有無其他義務人(大家可以A我的ID 我有一陣子滿沮喪的差點無法過關)
姑姑如果還有伯父 叔叔以及尚未出嫁的小姑姑 就不能列計為家屬
Q5:我阿公阿罵有中度身心障礙 但我叔叔(伯父)長期在國外 未婚 可否申請?
A:只要戶籍地在你家附近就是GG了 出國除非是他移民
不然這樣的理由無法讓你成為家因替代役 除非你必須出示他出境的資料
跟市政府好好討論一下
Q6:很重要的一個問題 家因沒有畢業證書可否申請?
A:可以! 因為我就是這樣申請成功了
不過要看各縣市承辦人 要先詢問一下會比較好
我們這邊的承辦人是跟我說 因為現在替代役大家都在排隊
所以可以先申請其實沒差 但是公所的態度就是很強硬 要畢業證書再來談
然後我的回覆是:可是我有問過市政府可以先申請耶!
公所:.................... 我問一下!
三分鐘後
公所:幫您辦理!
Q7:阿公阿罵一定要同戶籍嗎?
A:同址分戶也可以 如果不同址不同戶 但確實現在住在一起要照顧阿罵
請里長開個同居證明申請時一併交給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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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家因的小撇步:
1.先詳細閱讀法規 多爬爬文 因為你的狀況可能很多學長都有
2.準備好資料 去公所辦理
3.如果狀況特殊但確定可以 卻被刁難
請背法條給他聽 我相信他們的態度會很謹慎的
EX:本人的狀況
我:您好!我要申請家因 有關於姑姑
公所:姑姑不行啦! 姑姑又不是你家屬
我:但是我們同址分戶且同居共營生活三等親喔
公所:...................(翻法條中)
4.如果真的狀況非常特殊 自己也不確定
請你一定要打電話問市政府
他們家因審核人員是非常專業的!
如果真的不行可以打役政署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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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申辦家因一個多月以來 歷盡風風雨雨
翻盡所有法規與法條所得到的經驗跟結果
我現在也有著手幫忙朋友跟市政府詢問有關於家因問題
再跟市政府審核人員溝通當中所得到法律小常識
有鑑於板上有太多同袍被公所痛婊的經驗
我想要發一篇文來幫大家解惑
如果還有問題 歡迎站內信給我 小弟一定盡力幫忙
為甚麼我會這麼有感而發?
是因為文章代碼(AID): #1Lb0BpBX (SMSlife)
在我還沒跟市政府溝通完成時 被打槍 非常辛酸的PO了一篇文
原本早就放棄替代役資格 也不想再跟相關單位盧 準備入伍當國軍
是因為有一位非常熱心的大大 幫我翻盡法條 甚至動用民法
更是幫我詢問不少長官 一直寄站內信教我如何救濟以及與市府溝通
讓本來放棄家因替代資格的我 重新燃起一點希望 到最後申請成功
我相信要申請家因 有家因資格的人 一定是有什麼困難
才會慌張的來版上詢問 本是過來人 更能體會箇中滋味
無奈區公所素質普遍不佳 第一階段誤判案例史不絕書
如果沒有打去縣市政府詢問的同袍 不就白白損失權利?
最後真的誠懇建議大家
鄉公所不可信 要問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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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7.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437752410.A.F43.html
※ 編輯: k87871487 (111.255.7.16), 07/24/2015 23: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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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要求刪除********************
※ 編輯: k87871487 (111.255.7.16), 07/25/2015 00: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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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的部分是板友的推文啦 這篇打很久 我也捨不得刪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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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87871487 (111.255.7.16), 07/25/2015 0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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