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家因替代役Q&A

看板SMSlife作者 (隱藏人物)時間9年前 (2014/10/31 14:5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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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ncechen (Ming)》之銘言: : 我是在區公所服役的小小役男 : 因為所待的課室就是負責兵役的相關業務 : 所以把申請家庭因素常見的問題整理上來,供大家參考 : 但詳細辦法還是請上役政署或法規資料庫查詢 : 申請時的SOP和需要文件,請參閱本人另一篇 : http://www.ptt.cc/bbs/SMSlife/M.1404911325.A.D37.html : 一、申請時間 : ┌─────┬──────┐ : │ 役 別 │ 申請時間 │ : ├─────┼──────┤ : │一般替代役│ 4月、12月 │ : ├─────┼──────┤ : │家因替代役│緩徵消滅時*│ : ├─────┼──────┤ : │家因補充兵│緩徵消滅時 │ : └─────┴──────┘ : 緩徵消滅:a.畢業、b.休學、c.退學 : *因應應屆畢業生當兵潮,特開放應屆畢業生於5月中旬開始申請(詳公告時間) : 二、家因替代役申請條件 : 列出幾個常見的,且幾乎可以確定申請的條件。 : 1.父母其中一人若有重大傷病卡 ← <必過> : (常見重大傷病:癌症、糖尿病Type1) : 2.父母皆60歲以上,兄弟姊妹亦18歲以下 : (出嫁之姐妹,不計入家屬)← <決不計入>,請不要被承辦人員呼攏 : 3.家屬(父母兄弟姐妹任一人)擁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 : ↑就算照顧人口數再多,只要任一人擁有中度身心障礙,就是家因替代役 : 4.家屬(祖父、祖母)擁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且無其他扶養義務人 : (EX:父親是祖父母唯一的"兒子",且姑媽均出嫁) : 5.恭喜老爺賀喜夫人(役男有一位兒女或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 : 三、家因補充兵申請條件 : 因為補充兵的條件比較複雜,因此只說明幾個比較單純的條件 : 1.父母或配偶擁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 : (癌症"第三期"以上視同重度身心障礙) : ↑開立之診斷證明書,須填上癌症之期數 : 2.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 : 四、家屬定義 : 比較常見的就是祖父或祖母有中度身心障礙,是否可納入家屬 : Ans. : 自申請前二年起,同戶籍(且同居共營生活) : │ │ : YES NO : ↓ ↓ : 父親是否為獨子 掰掰 : 且其餘姐妹均出嫁 : │ \ : YES NO : ↓ ↘ : 祖父母可計入家屬 父親其餘兄弟 : 因戶籍地與祖父母 : 距離遙遠,無法就近協助照顧 : /    \ :             YES NO :            ↙        ↘ :     請洽戶籍地之公所或市府 掰掰 : (家庭因素係由市府審核) : 四、家庭因素替代役在幹嘛? : 就近分發,規定是車程60分鐘內之服勤地點 : 但大多是在原戶籍地之區公所、戶政事務所或市政府 : 服勤時間早上8點至下午5點 : (服勤時間大多比照公務人員,見紅就放、假日執勤就補假) : 家庭因素役男返家期間為備勤時間,所以隔日請不要白目無故曠職 : 因為曠職一天不是以8小時計,而是24小時..... : 如果你傻傻星期五曠職,六日也是累加上去!!!! : 所以72小時是很容易不小心點滿!!!!(輔導教育見) 請問我是獨子父親過世只有母親,今年剛滿60歲,請問我明年畢業申請家因一定會過嗎?p s:本人非常不放心媽媽自己在家所以非常想當家因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171.5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MSlife/M.1414738420.A.1C8.html

10/31 15:0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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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Kp7q78 (SM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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