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司法行政役行政執行署
大家好,我是孤棒
124好不容易要退了(我只折抵九天)
上來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在裡面看到的東西。
敝人我在某個分署服役,知道我是誰的就不用點出來了,感恩。
在裡面不用說你有多操有多累,因為我被弄搞到去開刀。
折抵過後11個月的也不要說你熬過了一年,因為我是一年六天,大學沒修,超幹。
下面會很多廢話,沒興趣看的學弟們,直接跟你說,
這邊很雷,不要選。
喇賽說完了來談談正經的:
基本上在裡面幹什麼,前面有許多學長的心得文可以爬,此不再贅述。
我要強調的是關於人員比例、薪資不對等,以及權限範圍的問題。
首先必須要了解到"行政執行署"這個機關的成立,跟替代役制度開始實施的時間差不多。
所以我合理推斷,這個機關在成立之初就已經有役男在此服役。
再者,替代役男實施條例第三條前段已經清楚載明役男從事的是輔助性工作,
但是我們役男卻不免會去碰觸到處於灰色模糊地帶的"輔助性"勤務。
例如義務人來談分期,這明明是非輔助性勤務,可有些時候從頭到尾根本完全沒經過正職
人員的處理,只有最後蓋個章表示同意而已。
我們偉大的役政署弄出了一個很好玩的函釋 http://ppt.cc/QEIA
認為只要不是以役男本身的名義所作的勤務,都可以被認為是輔助性勤務。
然後,行政執行署的服勤管理規定 http://ppt.cc/TYmU 也非常精明
在他們所有役男可能會碰處到的勤務類別項目之前,通通加上個"協助"
也就是說,你不管在裡面幹什麼,就算由始至終都是你一人獨力完成,你也只是協助這個
機關或者公務員完成而已。
還有,這個規定本身就很模糊,各種工作項目講得不清不楚含糊其詞,使得這個機關對於
役男的服勤範圍有許多的操作空間。
如果你認為不合理,這不是役男應該做的工作,你也不用反應了。
反應上去只是徒增他們的麻煩,到最後有可能砍役男福利,得不償失。
所以,進去之後,就當作自己是啞巴。反正做錯了被罵,也不怪你。
因為做錯會被罵的一定是核心業務,要讓役男去處理核心業務,怪誰?
撇除那些模糊的灰色地帶不談,我認為在裡面有幾個問題是吾輩必須加以關注的:
一、人員比例過於懸殊:
一個分署裡面有約80位正職人員,但委外卻有30個左右,而役男也經常保持在50位以上
我很難想像為何堂堂一個行政機關非正職人員會比正職人員還多
如果是80:20我能理解,80:40有點超過 80:60已經無法接受 80:81是什麼概念?
我前面也說過了,我合理推斷成立之初他們就把役男也編進去常態人員;
加上年底可能會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所以之後的學弟們可能完蛋了
這邊有篇新聞 http://ppt.cc/A1Te 【連署長張清雲也跳腳】
這邊補個八卦,我曾經聽署長當面表示,他對於許多役男從事非輔助性勤務之情事早已知
曉,但礙於人員編制,不得不如此安排。
所以你進來這邊,不要想說只是進行輔助性勤務而已很輕鬆。
告訴你,會遠比你所想像還累。
二、薪資不對等
這個問題是我服役期間裡面感受到壓力最大的來源,但是如果你以為我會在這邊戰一個月
六千元,那你就錯了。
替代役就是狗,給你六千就該偷笑了。
這邊要討論的是委外人員們的薪資問題。你問我:委外他們在工作,你在服役,他們的薪
水領多少乾我屁事?
國家帶頭拉低薪資水準,吾輩有為青年、國家棟梁難到不應加以譴責嗎?
我看到的是,部分公務員月領四五萬以上,再算進退休俸好了,算他們一個月領七萬就好
。他們做事情的效率、數量、專業,甚至都比不上一名幹了好多年的委外。
然後這些委外,薪水不到這些公務人員的一半。
然後這些委外,他們在法律上只是"臨時人員"
媽呀,幹了五六年,比一堆正職公務員還要專業,
這麼便宜,並且具備高度專業性的便宜人力,除了未開發國家
還有哪裡找得到?就在這裡呀大哥大姊!!
有批人力好便宜呀!!!各位觀眾就在行政執行署呀!!!
他們受雇於人力公司,然後被派到署裡工作,所以薪水是人力公司給的呀!!
人力外包啊!!!
堂堂一個法務部下屬機關竟然會用一個巧妙的法規範來壓榨這些專業人員!!
這些委外的工作包山包海,除了查封拍賣碰不到,其他正職人員該做的他們都會做呀!!
然後公務人員一堆福利獎金禮券,這些委外什麼都沒有呀大哥大姊!!!
幫國家討這麼多錢,一個人一個月產值少說也在10萬以上,實際上卻領得很少。
你說這個機關不是壓榨勞工是怎麼回事?
簡單來說,他們就是不具備公務員身分的公務員。
大概就這樣,希望我沒有用到太多情緒性字眼。
一個很雷的地方,請各位學弟要選進來的時候,評估自身抗壓性以及興趣。
我補充一下,約聘(僱)跟委外還是有很大的差別,以執行署來說好了:
如果你直接跟執行署簽約,那就叫做約聘僱,這個薪水至少會高一點
因為薪水是直接由執行署發給你
至於委外,就是執行署公開招標,講明我們最多能出多少錢,需要多少人
然後公開招標,最後看是哪間人力公司得標
然後這間得標的人力公司再派遣他們的旗下簽約員工到執行署
看出重點了嗎?
你在執行署裡面做事,薪水不是直接由執行署拿給你
而是執行署拿得標的錢去給人力公司,然後人力公司再給你薪水
等於是中間被剝了一層皮!!!
你說那種短期需要的派遣勞工,而且不固定工作地點。
這種人力派遣制度我能接受,例如短時間展場銷售人員、婚禮場地布置搬運等等。
但是在執行署裡面的委外卻不是這樣
假設今年a公司得標,委外們就跟著a公司的指派到執行署做事
然後約到期了,換b公司得標,a公司就把委外全解雇,再由b公司跟委外們簽約
然後委外們就繼續在b公司底下做事,如此年復一年。
喔對了再補充一下
一個稱職的委外,大概要培養一年以上
所謂稱職是,正職人員不必叫他做什麼,他就會把所有事情處理好
一個新來的委外,前兩個月可能在摸索
3-6月可能在練習
6-12月精進
一年之後才可能嫻熟(當然那種學習能力超快的就另當別論)
我服役的分署的某股別,在我役期之中,換了三個委外
然後新進來一個月就不做的股別,也大有人在
當一個委外進來時,必須要有其他股別的委外抽出時間幫忙教
股別上的正職也必須抽出時間教
甚者,役男比委外還資深,也必須要教
所以一個委外剛進來前兩個月可能產值是負的,因為必須投注太多資源在其身上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MSlife/M.1408993976.A.D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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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稍微跟委外聊過,部分人員是圖個穩定的工作,然後周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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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都帶頭拉低薪資啊,而且他們又沒有違法,糾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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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冒犯,正職人員該做的事情,委外有九成都會做。
如果你這樣講,就幾乎是等於否定正職人員的專業性。
所以為了尊重偉大的公務員們,我們還是把正職人員看成有一定的專業性,
同理可證,我認為委外還是有一定的專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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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公文的出生到出貨,大概有下列步驟
1看卷並決定是否要繼續執行
2要執行就丟到待執行的卷堆之中
3役男或委外或公務員看卷打執行命令
4由委外蓋公務員之印信
5送執行官核章
6將卷與函稿分離
7送蓋關防、大印、日期章
8將函送折紙機,並裝信封、黏送達證明
9將卷宗回櫃
10等待公文回證或者收據,再將其附入到櫃子裡面
以上一大堆,只有1跟5是公務員一定會親自做,其他基本上都是役男或者委外弄
法規上面講得很明顯是協助製作,但是比例占這麼大的協助作業我想也是奇葩。
蓋大印,蓋關防,你說應該由役男蓋嗎?
還有其他更離譜的我就不爆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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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約僱,我有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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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跟委外才是本體啊!!
歸檔卷宗上面都要蓋協助歸檔人員的章啊......
至於是役男還是委外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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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剛來第二周...不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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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您說得公文是哪一種,除了執行命令我不會碰,委外也不讓我碰,我也沒時間碰
我打的公文頂多就是撤銷執行命令以及製作義務人分期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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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股案件相對沒那麼多,不過我所在分屬有沒有讓役男打扣押收取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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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上長官真的差很多
我知道的是:
曾經有兩個股別長官,一個一天看八盒卷,一個一天看兩盒
真的遇到好的股別,長官會幫你附收據回證公文,打債證偶爾也會自己去抽併卷
不要小看這幾個工作,都是很浪費時間跟腦力眼力的
不好的長官,只會看卷
然後其他事情都會教給你,讓你學會。
以後就全部交給你處理了,而他自己一天除了上廁所吃飯喝水,基本上不會離開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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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真正公務員應有的態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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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得這根本就是正職人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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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uvon (61.224.54.111), 08/27/2014 16: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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