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因補充兵第2條資格疑問

看板SMSlife作者 (zEtHfiOn...)時間10年前 (2014/03/15 23:09),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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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役男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五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十五歲以上未 滿十八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 三、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除役男及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外,無其他家屬照 顧,或其他家屬均屬前款之情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家屬超過一人時,每增加一人,得增 列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 想請問一下版上各位朋友 第二點中的身心障礙,沒有如第三點中一樣說明要中度以上,是否代表輕度亦可? 家中只有雙親兩位家屬,若爸爸已超過65歲,媽媽是否只要領有輕度身心礙手冊, 即符合家因補充兵資格? 還請知道的朋友幫忙解答,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236.27

03/15 23:16, , 1F
你媽沒65歲?
03/15 23:16, 1F

03/15 23:31, , 2F
你懂均屬兩字的意思嗎
03/15 23:31, 2F

03/15 23:37, , 3F
國文問題...
03/15 23:37, 3F

03/16 00:18, , 4F
這邊的「、」不是「或」的意思嗎?均屬是指親屬都要有符合
03/16 00:18, 4F

03/16 00:18, , 5F
後面列表中的其中一項不是?我自己的理解跟 #1FUklWnm
03/16 00:18, 5F

03/16 00:19, , 6F
看到的似乎是這樣,但仍有疑惑所以上來請教。
03/16 00:19, 6F

03/16 00:22, , 7F
建議你直接問公所最準 我之前有友人就是因為這均屬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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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0:23, , 8F
多延了幾踢 結果還是沒有申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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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0:24, , 9F
有時候這裡說會過可以 也不代表你到公所申請一定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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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7:27, , 10F
希望你順利
03/16 07:27,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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