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同時具備家因資格以及專業役別之役別甄選

看板SMSlife作者 (超級喜歡馬英九)時間10年前 (2013/11/05 18:13),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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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ssvictory (熊)》之銘言: : 小弟符合家因的條件 申請也已經通過 : 只是因為同時也具備專業資格(律師、法律系畢業) : 假如參加役別甄選的話 應該也有可能會被選中 : 有大略爬一下文弄清楚役別甄選的流程 : 但這邊還是有幾個問題確認一下 : 1. : 如果役別甄選時選擇司法行政沒有選中 : 那麼是否還能在戶籍地服家因? : 如果有選中司法行政 是否可以住家裡在戶籍地服役 不管選任何役別只要有家因就能回距離你家一小時車程內的地區服役 1.如選到司法行政 在選單位時 會先讓你選擇 家因是優先的 2.如選到其他役別 同上 3.如果單位都離你家太遠 會再幫你協調 如瞧不出單位 就丟到一些怪單位 如殯儀館等等 都是有可能的 : 2. : 役別甄選前會先開示各地區的缺額有多少 : 但他詳細程度是大概到哪邊? : 是只有說(1)台北司法行政有5個缺 還是(2)台北地方法院有2個缺 士林地院有3個缺 應該是專訓結束前才會跟你說單位 開缺方式是2 : 我自己是台南人 當初就是想要在戶籍地服役且住家裡陪雙親 才選擇家因 : 不過後來聽說家因也可以參加役別甄選 : 所以想要填一個符合自己所學的司法行政 待在法院 : 但不知道這兩者之間的關係 : 希望知道的版友可以回答我! : 謝謝!!!! 謝謝你po一篇比IamFenShen有深度的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2.2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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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最後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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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的回答*^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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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訓第一天就會講開缺地點 但是不講組別開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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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最後一句借我當簽名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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