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北市消防役

看板SMSlife作者 (23254ihsakak)時間12年前 (2013/11/02 16:44), 編輯推噓4(6213)
留言21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那署本部是個超級黑箱 聽說在專訓時有位仁兄 在前幾次公佈署本部有哪幾個可能的人員之後 直接跟鄰員說怎麼沒有我 要橋一下之類的話 最後確定名單就有此人 重點是很擺爛EMT1也沒有考過 台北現在只是在複習之前的CPR.固定術(多了脫安全帽和翻身) 還有一些器材介紹跟操作 公文是寫說三天受訓之後 可排役男協助救護... 老實說大家選台北的應該就是想內勤或不想排救護居多吧 似乎現在沒有這種福利了 要火警 又周休(我晚上都怕有火警要出動都睡不好) 現在如果又有加救護...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60.171

11/02 17:16, , 1F
晚上火警或救護不是什麼恐怖的事,平常心看待就會好眠
11/02 17:16, 1F

11/02 17:36, , 2F
是放假天數比照週休還是真的放週休?
11/02 17:36, 2F
台北是周休&見紅就放 但我的勤務表是排24hr... 雖然沒排也能用臨時加班的方式要求你要跑火警救護啦XD 裡面的正職隊員跟我說 替代役是有出動才算"服勤"...... 但我私自認為 除了勤教.車輛保養.值班台這些主動工作外 "等待火警.救護"這段時間的班表有排你就是算服勤 如果以服勤等於正職的上班 備勤等於正職的下班(但可以臨時加班)來看 正職勤一休一.勤二休一 他們算的時數就是這樣吧= = 我們分隊的人都很好 救護火警次數說真的也沒很多 只是這種突發緊急事件的的緊張感很不喜歡就對了XD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11.250.60.171 (11/02 17:50)

11/02 17:56, , 3F
備勤什麼時候等於下班了 你還是先把正職的工作型態搞
11/02 17:56, 3F

11/02 17:57, , 4F
清楚吧
11/02 17:57, 4F

11/02 17:59, , 5F
消防員沒有下班這種東西,就只有上班跟放假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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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8:00, , 6F
不然沒道理假會到13天甚至半個月這麼多
11/02 18:00, 6F
備勤就是只能在住處或服勤單位待命阿 就是隨時可以加班的下班時間不是嗎 如果下班和放假要細分那麼清楚... 那他們勤一休一 休息的那天除了 游泳加強班 大隊中隊常訓 颱風停休...等 有些是會補休的 但我要討論的重點也不是這個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11.250.60.171 (11/02 18:07)

11/02 18:01, , 7F
只是你們台北市役男剛好很奇怪 作外勤的工作放內勤的假
11/02 18:01, 7F

11/02 18:24, , 8F
其實只要提小隊長就點破了 小隊長不救護不值班不盤點
11/02 18:24, 8F

11/02 18:25, , 9F
依你的說法不是整天都在下班XD?
11/02 18:25, 9F
我們A.B兩班的小隊長也是勤一休一 服勤的時候是在分隊 等待火警發生 或忙自己業務(每個人都有自己負責業務) 休一時就回家不在分隊 換另一班的小隊長在服勤 只有主管跟役男差不多幾乎都在分隊 有時候晚上外宿 久久才放假 所以才會有他們上班一天下班一天的這種感覺

11/02 23:18, , 10F
1北市很爽了,少抱怨
11/02 23:18, 10F
北市是算很爽了沒錯阿 而且有些內勤還忙的比外勤更累 更何況有些地點一天救護火警沒有超過十件 算很輕鬆XD 只是想討論服勤備勤定義

11/02 23:19, , 11F
連備勤都搞不清楚 不要自以為是在救學弟
11/02 23:19, 11F
那請問備勤是甚麼意思 不就是除了服勤時間外 在指定住所休息待命嗎 而且我只是在討論而已 沒有自以為是喔 我找了 內政部替代役消防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九、服勤處所應按日(週)編排勤務分配表,照表實施。但有臨時或特別 勤務,必須變更勤務時,服勤人員應依其上級命令服行之。 消防役役男除輪休、差假、服勤、參加訓練等外,餘均應於服勤處所 內休息待命。休息期間,遇事外出,應先報經服勤處所主管核准,且 外出時段,限於八時至二十時止,時間以不超過二小時為限 消防役役男於放假及收假時,均應向服勤處所之主管或代理主管報告 ,並於出入登記簿登載出入時間。 除了輪休、差假、服勤、參加訓練外都在服勤處所待命 這就是所謂的備勤不是嗎? 那其實即使主管核准 超過二十時還是不能執行外出之勤務 十、消防役役男勤務實施時間規定如下: (一)每日須服勤八小時,其中深夜勤值班不得超過二小時。但值宿不 在此限。 (二)全年之輪休(假)日數比照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辨法規定辦理 ;離島地區因勤務需要,得比照同辦法訂定休(放)假規定。遇 有臨時事故得予以停止,於服勤處所待命服勤。 (三)勤務時間每日為二十四小時。自零時至六時為深夜勤,自十八時 至二十四時為夜勤,餘為日勤。 (四)因災害事故或突發事件,服勤處所得延長前款所定服勤時間。如 因延長服勤時間而延誤休假者,應於事後補休,不得發給加班費 。 停止前項輪休日及國定放假日時間,應予預休或補休;延長服勤,以 採相對減免服勤時數為原則,均不發給加班費。 每日要服八小時勤務 其中深夜勤不得超過二小時 所以一天(含深夜勤)要八小時(但根據前項超過二十時還是不能外出) 如果沒有勤一休一 勤二休一,也就是沒有服勤一天或兩天然後備勤一天 只有周休休假 那應該一天只能服勤八個小時吧 勤二休一就是把備勤那天的八小時挪到服勤的那兩天 所以時數要增加 不是嗎 如果有誤請幫我釐清一下 另外想請問一下 值宿是甚麼意思??

11/03 11:21, , 12F
想問是台北哪裡~~所以你也跑過救護了??
11/03 11:21, 12F
沒有耶 有聽到旁邊的學弟還學長有跟過 看上面的推文有點不想表態在哪裡 因為我承認我過的蠻爽的吧= =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11.250.68.151 (11/03 11:41)

11/03 11:42, , 13F
我是126T的學弟 因為想跑救護打算去基隆的說~~
11/03 11:42, 13F

11/03 11:44, , 14F
竹山有100左右的台北人 很多都只想回雙北當內勤
11/03 11:44, 14F

11/03 11:46, , 15F
如果確定的話我收假回去就跟他們說了~~
11/03 11:46, 15F
內勤的話確定的就只有 竹山、特勤、署本部吧 不是台北就都是內勤阿 我這梯也不到一半內勤 幾乎都外勤 之前規定不能跑救護....但還是外勤分隊 但現在應該是要跟救護了 其他縣市的話應該都是差不多啦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11.250.68.151 (11/03 11:52)

11/03 18:38, , 16F
加油~~消防推
11/03 18:38, 16F

11/04 09:00, , 17F
值宿是只半夜值班,睡在值班臺
11/04 09:00, 17F

11/06 10:08, , 18F
不跑救護你是想擺爛?
11/06 10:08, 18F
誰說選消防一定要救護 什麼邏輯? 又沒說要擺爛 想像力豐富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11.80.13.133 (11/06 13:53)

11/06 15:34, , 19F
唷?惱羞囉?像你這種只想爽的魯蛇,不要跑救護害人也好啦
11/06 15:34, 19F

12/01 23:57, , 20F
不過服勤時間並不會規定得這麼好,我們分隊一天14小一樣
12/01 23:57, 20F

12/01 23:57, , 21F
見紅才休,唉唉
12/01 23:57, 21F
文章代碼(AID): #1ITBjvKq (SM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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