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較特殊的家因問題 請版友們解惑

看板SMSlife作者 (羅勒汁)時間11年前 (2013/05/11 02:3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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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情況: 1.單親 父母未曾結婚 我是父親領養 2.我戶口跟母親在一起 位於台南 3.父親戶口僅他一人 戶口在台中 4.兩人皆超過60歲 5.我與母親住在台中 ------ 這樣看來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應沒問題 但我跟母親的戶口在台南 可是又住在台中 照理來說申請家因是要照護家人 但依照版友經驗 應該是會分發在"戶籍所在地" 這樣該如何解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20.41

05/11 10:21, , 1F
打電話問役政署or公所 要有人回答得剛好有板友跟你一樣
05/11 10:21, 1F
文章代碼(AID): #1HZJwL1k (SM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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