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被醫生擺了一道> <
我是肝功能指數異常申請複檢的
之前有po過一些文章
現在我再簡略的交代我的複檢時程
去年
7/19 去成大醫院複檢
8/10 複檢結果出爐 肝功能指數412(正常值為0-54)達上標準兩倍以上-
體位未定(六個月後再複檢)
10月底 去成大追蹤做了肝切片-證實為慢性肝炎
(肝功能試驗異常且經切片證實為慢性肝炎 為免役)
今年
1/22 去成大醫院複檢 我拿出我10月的肝切片醫生證明
複檢醫師說同院的不用附 也有看到我肝切片的報告
說會幫我附上去 "對你比較有利"<---他說的
3/11 收到體判結果 判為常備役
我看了醫囑 上面只寫肝功能指數60
(雖為異常但未達兩倍以上 不符替代役標準)
3/12 拿我肝切片的醫生證明去區公所詢問
公所小姐先問我有沒有給醫生看
我說有 醫生說同院的不用附 醫生也有看到我切片的組織報告
說會再幫我附上去 但改判醫囑上隻字未提
於是公所小姐再度幫我送件到市政府詢問
她說 "可能"市政府會直接判免役
3/18 今天我接到區公所的通知 說市政府發文要我4/9再去體檢一次
明明是醫生的疏失
卻要役男來承擔
一驗再驗一拖再拖
而不能用1/22的那份肝指數報告來體判
公文往返又是1.2個月....
我現在相信有些醫生好歸好
但不一定了解免役或是替代役的規定為何
難道複檢的時候
還要跟醫生說醫囑要怎麼寫嗎 > <
我現在在考慮要不要打電話去市政府的體判小組
再重申我的立場與權益.....
其實當初我進入診間的時候有錄音錄影
可以證明醫生的確說要附上去
只是真的要走到這一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173.14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