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102年替代役的幾個問題
有關"102替代役"這個問題,其實從頭到尾都是一個迷思..該說是一場誤會才對。
這個誤會的來源,來自於100年最後一天的國防部內政部聯合公告:
http://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3155&p=50718
第二條裡寫的很清楚:
『 中華民國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自102年1月1日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
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
看完好像非常合理,我82以前出生的在102以後,應服替代役1年啊。其實不然,這
法條是藏了貓膩在裡面的,不過也不能說是來陰的,只是沒講清楚。
問題就出在"未經徵集"4個字上,"未經徵集"的役男,才是"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
那要是你在102年被徵集了呢? 那很明顯的,就不符合條件了對吧。你要是102年暑假
畢業,如同過去畢業的役男一樣,緩徵原因消滅了,於是被徵集了,接到兵單(也就是
徵集令),那是不是一樣就去當兵了?
條文裡可沒提到,102年不徵集常備兵現役吧?
講到這邊大家應該已經懂這是怎麼回事了,你要服到替代役的另一個關鍵在於,何時
"停徵常備兵現役"。只要不停徵,82以前未經徵集的役男,一旦緩徵消滅,就一樣還是
會受徵集去當大頭兵。停徵常備兵役才是重點,法條的部份只是賦予役男改服替代役的
"資格"而已。你82以前出生 + 102以後還未被徵集,很好,你有資格了,但我只要一徵
集你,sorry,你資格就沒了,馬上入營服常備兵役。
要說這樣子太賤..是在玩文字遊戲,其實也還好,是太多記者和役男們過份樂觀,看到
應服替代役就不管前面的條件了。法條裡唯一確定的是83以後的役男,寫明了『改徵集
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沒有多餘的條件和模糊空間,明年開始被徵集當4個月
的兵。
那到底何時"停徵常備兵現役"呢? 目前內政部和國防部的規劃是103年。也就是到了103年
,你82以前出生 + 102以後還未被徵集,很好符合資格了,而常備兵現役也已經停徵了,
國家無法徵集你,也就破壞不了你的資格,所以理論上終於就可以服到替代役了。
這邊主要是釐清,"102替代役"並不存在而已,事實上為了消化多餘兵員,明年的常備兵
現役還會多開缺額跟梯次。而103停徵常備兵現役也只是規劃目標而已,國防部和內政部
沒有給任何保證,延遲到104以後也是有可能的事情。
而替代役明年會增加員額至2萬以上,但基本規則和玩法不變,就是擴充役男到新訓中心
能承受的max量而已。但如果103以後真的停徵常備兵現役了,將會有數倍的役男將轉服
替代役,到時後整個替代役的徵集、受訓、玩法、規則可能都會有重大變動,明年的這個
時候可能就會知道答案了。
以上。102常備役全面轉替代役..真的不存在,最快也是103,該服役的還是快去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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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7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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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是在討論過渡期的制度問題。我已經役畢了,我不擔心。
但很多未役的役男被法制的不確定性所困擾,擔心也是正常的。
※ 編輯: vmp6bp6 來自: 114.42.170.162 (04/3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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