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因替代役資格

看板SMSlife作者 (今日事今日畢)時間12年前 (2012/03/28 01:46),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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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家因替代役轉服補充役的申請條件還在修法中,想先請教一下 小弟的家庭情況有沒有符合原本家因替代役的申請資格? 家庭成員如下: 奶奶(超過65歲,中度身心障礙以上,目前並沒有住在一起,戶籍在同一戶) 爸爸(中度身心障礙),媽媽(重大傷病) 哥哥(雖然住在一起但戶籍不在同一戶),姊姊 我看了一下之前的法條,不太曉得我媽到底算不算有能力照顧的家屬!? 有勞各位版眾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6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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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姊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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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看媽媽是否能過 重大傷病基本上是住院 或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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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 如何評定到何種等級 可以問區公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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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能過的話應該就可以申請 類推2人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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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兩個有能力的扶養人 哥哥姐姐可以申請 卡在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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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的情況也要說明啊...出嫁、在學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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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工作,姐姐待業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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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21, , 8F
那就是如同二樓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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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SVpZxP (SM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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