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大家幫助我們!
前文恕刪..
在此對於第8點做說明..
關於民眾陳情案件,其實是有一定的用處的..
若新北市沿用打虎縣長的體制..
民眾陳情案件有分兩種,一種是寫信(E-mail)到首長信箱,另一種是電話或親自陳情
不管是哪一種都會掛為民眾陳情案件公文,這種公文的限辦日期很短
我沒有接過民眾陳情,但是我記得在怎樣一個禮拜內至少要有初步的調查報告出來
若沒有的話,承辦人會被檢討,嚴重的話可能會影響當年考績.
所以並不是沒有用,替代役男除了和役政單位投訴外也是可以和地方政府陳情的
以此例..
1.先和社會局長陳情,若沒有用的話就越到首長信箱 (因為已經確認溝通無用了)
2.寫E-mail,外加1999電話陳情,現在很吃這套..
3.要留下真實聯絡姓名,而且追蹤是否有掛文號處理.
這樣的話新北市政府就會層層下壓,到最後該單位不重視這種事情可能也不行了
不要說秘書怕.. 這樣有可能社會局長都要哭哭..
尤其現在朱朱倫才剛上台..
只是會黑掉就是了...:P
: : 8.役男原想投市長信箱給朱立倫市長,但收發信件的小姐告訴我們沒有用,
: : 因為市長信箱的信根本不會到市長手中,試問,那麼市長信箱的作用何在?
: 市長信箱本來就不會是市長在看的,但是每封信都有流水編號,所以可作為一定的證據!
: 只要他們沒有認真做該做的事情,你就可以用力的投訴他!
: : 10.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給役男的宿舍一直未達役政署的「基本生活設施」規定,
: : 我們役男過去忍氣吞聲不想與上頭爭執,但這次我們要站出來大聲地說,
: : 我們的宿舍沒有衣櫃、沒有書桌、沒有飲水機,並且全局27名役男共用一間浴室!
: 別怕,只要沒有役政署的標準,都可以投訴,上至總統,下至水果日報都可以投訴,
: 只要你確定是事實又有法源可以依據,就都可以投訴!
: 愛踢皮球嗎?踢來踢去還是要有個替死鬼,所以最後可能還是無法解決問題,
: 但至少可以給他們一個警惕,至少可以給後來的學弟多一點福利。
: 另外一提,交通費是可以補助的,像我就是有申請補助,所以應該是可以!
另外補充,若役男宿舍與服勤單位遠到需要通勤,是應該要發給役男交通費的
這點確定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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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新北(北縣)的話..
不是亂寫的陳情案件... 基本上一封就會有用囉..
之前就有看過陳辦人業務被陳情結果為了那件事搞了好幾天..
在這個例子裏面 如果秘書室有瀆職的可能的話,向政風單位反映也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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