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學弟們的一些東西
其實最近在板上看到很多學弟們都在問有關下單位服勤相關問題
想鼓勵學弟們要自己先去找 都能用PTT了 就能用網路吧
教育役
http://maseduc.moe.gov.tw/regulation.htm
[進去後請點行政規則類 在點"教育部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NEW)"]
司法行政役
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40432
警察役
http://www.6law.idv.tw/6law/law3/內政部替代役警察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htm
[這個要用複製的 因為有中文網址]
矯正役 [很奇怪只有屏東的 應該適用全部矯正役 我猜]
http://www.rootlaw.com.tw/lawsystem/showmaster.aspx?LawID=
A040090051008500-20110110
[網址太長 麻煩這兩行都要複製進去]
[進去後 點所有條文 ]
消防役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2421&KeyWordHL=&StyleType=1
抱歉 因為有太多役別 麻煩各位學弟們 自己上google搜尋 "役別 法規"
通常就會有你們要的答案了
以上的都是實施條例 我不是法學畢業的 但是我相信 這些都是法規的一種
意思就是 具有強制力 所以學弟們好好參考利用
給一個滿有爭議的東西 之前我遇過一個問題
役男工作時數為8小時[或與公務員上班時數同樣] 如有需要得以"酌量"增加
並事後予以減免服勤時數
學弟們 酌量這個字不是說長官說幾小時就幾小時
且"如有需要" 也不是"每天"都有需要
還有叫我們做事情 例如:掃地、倒垃圾 也屬執勤
但是我的長官卻跟我說 早上6:30~8:30 掃地 不算執勤
之後我打電話去役政署 他們跟我說 掃地等清潔事務屬公共行政勤務
意思就是 也算執勤時數的意思
我的單位凹時數相當嚴重 向長官反應 長官一句我沒看過這些條文當回應
後來我也有打去役政署申訴過
役政署也的確有向局裡詢問過狀況
但是局內管理替代役的最高長官一句話 "我們沒有這種狀況" 直接讓申訴石沉大海
所以輾轉往更高層級申訴
服勤一年又一個多月 我只放過一天的榮譽假 加上一兩個半天的榮譽假
服勤前半年"每天"工作時數從0630至2200[沒有午休] 15.5小時
而且 因為單位需要 有時候會要加班
一次施工[替代役要監工] 整個晚上沒有睡
N次辦案 最晚有到0430才睡覺
後半年因為更高層級申訴每天變成0830至1200 午休 1330至1730
每周休假整整48小時不多不少 意思就是 禮拜五幾點放 禮拜天你就幾點回來
提早5分鐘到也被狗幹一頓 說很計較時間 感覺很像是要提早個半個小時才是正常
一整年我只有遲到過一次20分鐘 在我快退伍的時候
因為家裡有點事情
據理力爭 才能得到你們該有的權利
加油 替代役青年們 夢想起飛
結語 替代役與一般義務役不同 請別比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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