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我這樣有家因資格嗎?

看板SMSlife作者 (和夢裡賽跑)時間13年前 (2010/08/21 15:5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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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vzhen (和夢裡賽跑)》之銘言: : 不好意思 各位學長 板友 : 我又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各位 : 不知道我現在是否符合家因 : 或是可以申請離家近的 : 可以就近照顧母親 : 背景: : 1. 爸爸: 57歲 正常工作 但上班地點在外縣市 : 2. 媽媽: 56歲 因肺癌 目前領有重大傷病卡 : 3. 家裡只有我一個獨子 26歲 目前剛畢業 沒工作 : 是替代役體位 : 不知道這樣是否滿足家因資格? : 感激不盡 回報一下狀況 給未來有相關疑問的板友參考 前幾天去兵役課詢問 結論是不可以 理由是 我媽雖然有2個癌症 (肺癌+子宮內膜癌) 且有局部切除 但2個都是初期 所以不算2級以上 爸爸算是可照顧的家屬其中一人 雖然在外縣市工作 但還是列入可照顧家屬計算 兵役課的人說除非醫生證明有說2級以上 這樣申請才有通過的可能 結論: 重大傷病卡得視疾病本身的程度 2級以上才可以 要好好拼成績了 才可以申請離家近一點的單位 比較能節省回家的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99.214

08/21 19:4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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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RuPUVv (SM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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