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我這樣有家因資格嗎?
※ 引述《luvzhen (和夢裡賽跑)》之銘言:
: 不好意思 各位學長 板友
: 我又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各位
: 不知道我現在是否符合家因
: 或是可以申請離家近的
: 可以就近照顧母親
: 背景:
: 1. 爸爸: 57歲 正常工作 但上班地點在外縣市
: 2. 媽媽: 56歲 因肺癌 目前領有重大傷病卡
: 3. 家裡只有我一個獨子 26歲 目前剛畢業 沒工作
: 是替代役體位
: 不知道這樣是否滿足家因資格?
: 感激不盡
回報一下狀況
給未來有相關疑問的板友參考
前幾天去兵役課詢問
結論是不可以
理由是 我媽雖然有2個癌症 (肺癌+子宮內膜癌)
且有局部切除
但2個都是初期 所以不算2級以上
爸爸算是可照顧的家屬其中一人
雖然在外縣市工作
但還是列入可照顧家屬計算
兵役課的人說除非醫生證明有說2級以上
這樣申請才有通過的可能
結論: 重大傷病卡得視疾病本身的程度 2級以上才可以
要好好拼成績了
才可以申請離家近一點的單位
比較能節省回家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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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9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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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9:4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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