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 林翰文你好慘
好吧!上一篇有說到殭屍屍很糟糕
我想補一篇對於謝仔這檔林翰文的感想(其實憋滿久了)
這應該不是糟糕形容 應該是慘不忍賭
整個毀了仔在上一檔建立人人愛的"執行長"
我的CEO明明就很有魅力仔的演技也很hold的住個人戲部分
這檔是想要毀了他嗎?
早期的CEO成熟又有魅力.晚期的CEO經典好男人.後期失意CEO傲嬌又討喜
現在看到林翰文..就是轉台...
雖然演員要嘗試不同的角色 令人不解的是 沒有必要女角幼稚自己也跟著幼稚吧
江小豬/大衰神?
這種暱稱只有情侶之間才會有的吧!!小豬小豬叫只會讓人感覺到噁心
刻意鋪排兩人走到會遇到
殭屍拍戲會遇到.最好笑的每次江屍拍戲的男主角都會臨時有事不然就是狀況不佳
翰文補上 是說有沒有這麼巧啦 真懷疑是翰文有待竊聽器還是江屍帶著監視器?
翰文是沒事做了嗎?哥哥都在外面打拼這麼苦了家裡又負債一堆.還小豬 小豬的叫...
這種鋪排作法只會讓人覺得林翰文這個角色無錄用.兼幼稚.
江屍屍你不要再耍白目了
現在的戲分不是繞著江屍轉就是和江家扯上邊.擺明就是很刻意誰都不好
只有翰文江屍恰恰好.慶鴻這位正牌男友即使真愛著江屍也被故意貶低
來褒翰文的好.殭屍自己對男友感情不專的態度.被翰文奪走初吻.與被男友親
像被侵犯似的.好糟糕
但是沒必要也影響著翰文吧 愛搞曖昧自己去搞阿~為什麼連翰文的態度
跟著不懂得避嫌 兩人中間只是故意擺著有名無實的男朋友"李慶鴻"當作阻礙
現在還差一個"催化劑"啦|慶鴻變心愛上別人|
殭屍就可以很合理的跟翰文在一起囉~名聲一點都不會壞掉喔~~
因為有"林慶鴻變心"當擋箭牌阿~~~
先從林翰文登場帥氣的曲棍球登場.(仿下一站幸福任光熙)再來是酒吧的輕浮律師林翰文
這種輕挑感還是第一次看到到都不會讓人反感.以為之後會看到滔滔不絕的林翰文大律師
的辯論大會打贏數場官司被人叫"法政天王"
輕浮只是他脫掉律師袍的假象反襯他雖然輕浮
做事卻有一套.正義凜然的為每一位辯護人打贏各種官司
什麼都難不倒他
......................................
沒想到............好多烏鴉走過
見到的是不斷搞笑 不斷負債.日積月累 搞笑成分越多 欠的錢更多
好啦 最後工作沒有了.應徵也沒人敢要 只好又跟江家扯上.幫他們打處理都跟案問題
才不會落人律屍頭銜是帶假的
兩人說好不見面 又拼命的偶然巧遇 溜冰那場鋪排真的超浪漫.超微美
好像整個世界只有他們.(噁)
現在翰文更直接了 看到江屍像著了屍魂一樣 定住不動看著江屍遠走還陶醉很久....
這...這....翰文你怎麼了|?中毒不淺嗎?有解屍魂的撇布嗎?
明知江屍有男友還對自己和江屍抱有一絲希望
好歹是個律師耶~~~編劇整個就是把江屍完美化 眾星拱月 就連男一的謝仔也要配合他
一直讓兩位男主角跟著
"江屍江屍跑"~~~~"江屍江屍好" "江屍江屍妙" "江屍江屍呱呱叫"
雖然仔的花椰菜換掉了.但是能不能連一併也將江詩換掉? 現在看到林翰文和江屍就是轉台
就算翰文有個人戲 .最後還不是轉到江屍 沒有特色的林翰文讓人吞不下.
真的可惜了謝承均的演技
一個演員如果永遠只能嘗試相同的角色.那就稱不上"演"員了!
那叫"花瓶"
一樣的劇本套用在同一個人身上根本就不是在演戲了
那叫 Ctrl+A Ctrl+V
真正稱得上演員的是編劇給你什麼劇本你能完整的呈現出
那才叫"演員"
至於一個組合能成功還要兩方的火花激盪出來.兩人的演技相差上下
如要搭檔的人必須配合著她 那好吧~~漢文詩詩你們就一起繼續命中注定吧~~~
總之漢文 ~~~sorry 無法繼續吞你了~~哭哭
為什麼不要鋪排 翰文愛上美美咧?
以下是個人奇想:
也粉希望翰文的人設可以重新設定
就當作自己DIY的劇情.如果那些人不喜歡的就自動省略嚕
只是自己腦捕的劇情~雖然知道文美戀可能性不高
屍文戀這麼糟糕.幾使成為官配也會被罵很慘吧~~~
反正就自己寫開心的~~^^
就如有些版友提供的身世打擊的翰文性格大變.和慶鴻兩人個性對調過來
兄弟倆.一個變黑.一個反白
翰文雖然回去林家當真太子.卻不再是以前幼稚兼淘氣的的林翰文
手段極端冷酷無情不再相信愛情他只相信自己
不僅改變個性也改變穿著 認為財富是他該擁有的.逐漸失去以往的熱情勤奮向上的心
在某一天偶遇到歷經志遠外遇又被小三欺負的悲慘美美.看到他為志遠的付出
也想到自己的遭遇
一個為老公的付出卻換來這樣的結果
一個一直想打擊的敵人居然是自己的父親 兩人同病相憐.同仇敵愾
翰文看到這樣的美美 興起打算將她好好的大改造
要讓所有人體會他們歷經仇恨背叛 可以讓自己活得更好
翰文將改造後的美美讓他成為自己藥品廣告代言人的活招牌
教她一系列的魔鬼訓練.自己充當教練
(這時候一堆魅惑的CEO又能帥氣的呈現啦~~~哈)
這時候疏個花椰菜投不是會比較討喜嗎~~威
一方面美美隨著廣告的名聲看漲可以打擊志遠當初嫌棄她的樸素和平淡
另一方面翰文和美美隨著每天的相處日漸生長情愫.
也能因為自己曾當過律師的經歷 鼓勵和幫助美美跟志遠離婚.
美美真誠自然的個性 漸漸尋找回翰文往日迷失的心...
當然兩人如果要一起黑化也沒差~~覆黑情侶最好看了~~
漢文美美雖然都為了別人而改造 但只是外表的改造
卻永遠改變不了自己原來單純美好的心
兩人在這場改造的過程中尋找到屬於自己愛情
這時候可以在來個美美其實不是江家人的劇情一直無限蔓延.反正是八點檔嘛
這種鋪排不是會比較好嗎?= =
這樣就不會像犀利人妻啦~沒有藍總監卻有林總監
可以為翰文大洗設定.也能合理化劇情~~~
至於江屍屍...這個角色這麼糟
其實糟的不是演員是這個角色的設定
她對慶鴻/翰文兩極化的態度就讓人對這位女角反感起來
就算往後她真心愛上一個人也還能看得出是否真心
I大提到過的~~
屍屍真心愛上他的橋段也不錯~~~不愛到愛其實這種鋪排的過程挺好的
我想看劉至翰演一回好人啦~~編反白的慶鴻成為乞丐王子之後 性格大變.
翰文成為真太子.慶鴻卻成為人人喊打的假太子.
回到林家後的慶鴻從起初不接受到逐漸受到林媽媽和翰中的關懷
開始放開自己的心 坦承接受他是這個家的一份子事實
和翰中一起創業.屍屍不忍慶鴻的遭遇.想到慶鴻對她的好
雖然霸道強勢了一點確有一顆愛她的心.最終拒絕了翰文
開始出現在慶鴻的生活中.陪他一起打拼一起努力也能跟著慶鴻一起成長
以前的搞笑本領沒有了.卻是一個好幫手.不再是以前那個有白目個性的江詩屍
這邊也能安排兩人打拼的過程遇到很多阻礙等等..
但是慶鴻卻不希望屍屍是因為同情她而跟著他...
懷疑著江屍對自己的心~~~這邊來個你推我推的虐戀也不錯啊~~~
簡言之就是殭屍變成美美當初的個性一樣成熟
好吧~打到這段我覺得以殭屍對慶鴻這麼沒愛的態度 這比牽手下檔還難哪~
就說是自己腦補了咩~~^^
總之編劇拜託趕緊幫翰文改掉人設一下吧~~
實在不想聞到屍氣如此重的翰文..更別說想吞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200
推
12/24 14:22, , 1F
12/24 14:22, 1F
→
12/24 14:23, , 2F
12/24 14:23, 2F
→
12/24 14:24, , 3F
12/24 14:24, 3F
推
12/24 14:51, , 4F
12/24 14:51, 4F
→
12/24 14:55, , 5F
12/24 14:55, 5F
→
12/24 14:57, , 6F
12/24 14:57, 6F
推
12/24 15:21, , 7F
12/24 15:21, 7F
推
12/24 16:33, , 8F
12/24 16:33, 8F
→
12/24 17:22, , 9F
12/24 17:22, 9F
推
12/24 19:49, , 10F
12/24 19:49, 10F
推
12/24 19:54, , 11F
12/24 19:54, 11F
→
12/24 19:54, , 12F
12/24 19:54, 12F
→
12/24 19:55, , 13F
12/24 19:55, 13F
推
12/24 20:00, , 14F
12/24 20:00, 14F
→
12/24 20:01, , 15F
12/24 20:01, 15F
→
12/24 20:01, , 16F
12/24 20:01, 16F
推
12/24 20:17, , 17F
12/24 20:17, 17F
→
12/24 20:17, , 18F
12/24 20:17, 18F
推
12/24 20:24, , 19F
12/24 20:24, 19F
推
12/24 20:32, , 20F
12/24 20:32, 20F
→
12/24 20:33, , 21F
12/24 20:33, 21F
→
12/24 20:33, , 22F
12/24 20:33, 22F
→
12/24 21:18, , 23F
12/24 21:18, 23F
→
12/24 21:19, , 24F
12/24 21:19, 24F
→
12/24 21:22, , 25F
12/24 21:22, 25F
推
12/24 21:39, , 26F
12/24 21:39, 26F
推
12/24 22:55, , 27F
12/24 22:55, 27F
推
12/25 12:03, , 28F
12/25 12:03, 28F
推
12/25 15:21, , 29F
12/25 15:21, 29F
→
12/25 18:41, , 30F
12/25 18:41, 30F
→
12/25 18:42, , 31F
12/25 18:42, 31F
推
12/25 19:37, , 32F
12/25 19:37, 32F
→
12/25 19:38, , 33F
12/25 19:38, 33F
推
12/25 19:55, , 34F
12/25 19:55, 34F
推
12/25 19:58, , 35F
12/25 19:58, 35F
→
12/25 20:01, , 36F
12/25 20:01, 36F
→
12/25 20:01, , 37F
12/25 20:01, 37F
推
12/25 20:01, , 38F
12/25 20:01, 38F
→
12/25 20:02, , 39F
12/25 20:02, 39F
→
12/25 20:06, , 40F
12/25 20:06, 40F
推
12/25 20:43, , 41F
12/25 20:43, 41F
推
12/25 20:45, , 42F
12/25 20:45, 42F
→
12/25 20:45, , 43F
12/25 20:45, 43F
→
12/25 20:46, , 44F
12/25 20:46, 44F
→
12/25 20:46, , 45F
12/25 20:46, 45F
推
12/25 23:35, , 46F
12/25 23:35, 46F
→
12/26 05:51, , 47F
12/26 05:51, 47F
→
12/26 11:05, , 48F
12/26 11:05, 48F
→
12/26 11:06, , 49F
12/26 11:06, 49F
→
12/26 11:10, , 50F
12/26 11:10, 50F
推
12/26 11:39, , 51F
12/26 11:39, 51F
推
12/26 11:44, , 52F
12/26 11:44, 52F
→
12/26 11:44, , 53F
12/26 11:44, 53F
→
12/26 11:45, , 54F
12/26 11:45, 54F
推
12/26 14:36, , 55F
12/26 14:36, 55F
→
08/17 15:29, , 56F
08/17 15:29, 5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