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人有挑戰校規成功的經歷嗎?
大家晚安,又是愛挑戰校規的我來小回一下(?
有點小忙有錯請糾( ̄▽ ̄#)﹏﹏
還是老話先說,
如果您是因為您的權利受到侵害,
我到是會建議你就溝通看看吧...(真的不行再申訴比較好)
除非你已經抱持著必死的決心(?
因為當你投訴後,你一定會被盯的很死。
>--
放上明文規定: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
高級中等學校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學生與學生自治組織不服學
校影響其權益之懲處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申訴事件,以保障學生權益。
前項委員會之組成應包括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或學生會代表;其申訴範
圍、期限、委員會組成、評議方式、評議結果之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
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學校受理第五十二條及前二項之懲處或申訴事件時,應秉持客觀、公正、
專業之原則,給予受懲處人或申訴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之機會。
學校應以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告知受懲處人或申訴人各該評議決定及不服
該決定之相關救濟程序。
NOTE:第52條講的是獎懲問題
※ 引述《wsxcdsvv (又是失落的一天~)》之銘言:
: 餓死抬頭
: 我指的挑戰校規不是指故意觸犯校規
: 是指有人有因為不合理的校規然後去爭取成功過的嗎?
這個最有名的case一定是服儀的部分,
不過到現在真的完全廢除服儀規定的也不多...
#1O8TuCSJ也有小說明了一下,
剛好也可以順便回高三下要第8節的問題(雖然現在可能太晚了...
: 因為小弟今天聽到一則校規讓小弟我覺得頗不合理
: 因為有點關係到小弟的權益
: 所以想去爭取一下
: 就小弟我因為段考當天早上身體不舒服,所以漏考一科,然後去診所看醫生,之後開證明想
: 補考,結果教務處的人員說段考補考要的醫生證明要大醫院的,診所的不行,這很奇怪呀!
: 人家診所的醫生也是很謹慎,不會亂開證明,因為基本上都有醫生的倫理道德的,至少我去
: 的那一家是這樣,結果他竟然用大醫院和診所來比較,不是很奇怪嗎?
: 再講清楚一點好了,我當天是在家拉肚子,那這樣不就變成要去醫院掛急診或普通就診才
: 能補考嗎?
這個部分我覺得可以先從程序下手(?),
推
03/31 19:26,
03/31 19:26
也就是說,建議你要先去找有沒有"規定"在,
然後這個規定你是不是容易找到,
→
03/31 18:48,
03/31 18:48
雖然規定不見得要讓每個人看到,但要讓人家查的到,
舉例:就算是貼在學務處旁的公告欄也算,校網的古文也算
只是規定舊了比較容易鑽漏洞(X
如果真的找不到又被罰,那去申訴100%有理(處分法定主義)(感謝dreamsletter糾正)
: 所以有經歷的人可以分享一下經歷嗎?
: 然後一開始要去哪裡爭取不當校規的權益啊?
: 學務處?教務處?
: 請各位幫忙解答一下
: 感謝!
如果程序沒有問題,再來就可以把高二法律所學拿出來用(?),
看有沒有哪邊不合理的地方,
通常考試請假就是按假別打折...
然後就可以選幾種方法(不過有些有點危險...)
1.就跟法規所說的差不多,找學生會代表去跟學校談
不過有些學生會代表會比較不想理這種事...這時候只能靠自己
不過這是最和平的方法,
基本上也是建議先跟學校談,也許學校有他的依據跟道理在,
一般來說是跟學務處,但原po的部分要找教務處,
如果是學生代表也可以直接在校務會議上說(不過通常老師有優勢)
2.小危險的市長信箱,不過蠻有效的(X
按照目前層級的規定,高中的上級機關就是市政府(少數國立除外),
因此如果你寫信到教育部那邊,不只回覆時間會超久,
通常回你的也是上面說的那些,
所以把你想說不服的部分,就丟到市長信箱就好囉~
但丟之前一定要有心理準備...
因為一但投訴,通常校方都會有名單,
所以如果投了,就有可能被親自叫過去,然後就會解釋一下,
盡量不要讓自己被黑單就好( ̄▽ ̄#)﹏﹏
不然班上會有點小慘...
>--
再來如果有實質處分(警告等),那也可以考慮改走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其中委員會是有外界人士跟學生代表,
只是蠻少人會去走就是了...
>--
基本上學校很怕麻煩也不想惹麻煩,
就如同推文所說,
推
03/31 19:29,
03/31 19:29
推
03/31 19:30,
03/31 19:30
所以只要有道理,有講都會有用。
不過不建議找記者或是民代,不然會很難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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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糾正!!
※ 編輯: littlebike (118.150.48.158), 04/01/2017 00: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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