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教官的權責
※ 引述《yuponkimo (沈俠)》之銘言:
: 如題,之前吵的沸沸揚揚的「教官退出校園」問題激出很多正反意見,可是只要丟出一句
: 「
: 1.教官可以保護校園安全
: 如果是單就我看到的情況,那些離開軍營的教官真的是一個比一個纖弱……而且資歷愈老
: 愈
: 再者這件事情應該跟警衛的職責重疊了吧?或許可以由警衛來取代?
中學以下可以由警察與駐校保全取代。
教官一個人薪水可能可以請兩個保全。
: 2.教官可以處理學生在校外引發的事件
: 這我真的不太懂,為什麼學生在校外生事不直接由警察聯絡家長就好,還要找教官來?是
: 教
其實沒有這個可能,目前可能由教官處理的,其實社工跟校安人員就可以做了。
而且一樣,教官一個人薪水可能可以請兩個。
: 3.教授國防課程
: 這個我沒有意見,尤其以後若改為募兵制,國防課程更顯得重要。只是政府安排的教官退
: 場
: 所以還有什麼事情是非教官來做不可的?或是教官離開校園會有什麼樣的負面影響?
教授國防課程,我認為應該由專業師資,不是由軍人來做。
而且這個根本不需要教官留在學校,而只要至學校兼職授課即可。
從軍營兼職的教師還可以每年徵聘或替換,或者增開不同的國防特色課程。
實在也不需硬在學校卡個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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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大學為了補充教官遇缺不補的政策現況,都有撥付補助款項。
所以你覺得呢?許多學校也是這樣過得好好的。
另外格鬥體力都遠高警衛? 你是要把所有人都換成警衛嗎?
其他如社會資源連結、諮商、校安等功能,請問教官的專業有包含這些嗎?
對不起,教官就是不專業,這基本上你完全無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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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10/07/2016 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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