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少附上一樣證明還有機會嗎...?
當初有仔細看學系要求的內容
內容中有一樣是其他(含社團參與,語文能力,義工經驗及特殊表現;上述四項證明資料
請?
後上傳。 無則免付)
我想說我高中兩年的社團參與只有擔任社員然後有擔任社員紀錄而已,沒什麼值得放的
為了精簡化就省了
結果在後來該系公布評分原則(上傳日期截止後)
發現社團或義(志)工參與 佔備審中的30%...
這樣...還有機會嗎?
好懊惱...當初沒想到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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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j840917 (1.173.109.27), 04/16/2015 21:04:43
推
04/16 21:06, , 1F
04/16 21:06, 1F
推
04/16 22:34, , 2F
04/16 22:34, 2F
因為當初是算在其他 並非獨立項目
又說無則免附 我覺得沒特別突出就沒附了...而且重點是評分標準是上傳完後才出現
※ 編輯: jj840917 (111.255.169.17), 04/16/2015 23:15:36
→
04/16 23:48, , 3F
04/16 23:48, 3F
簡章上寫的是備審30% 面試30% 學測40%
但面試和備審和面試的配分比例是最近才出現 例如表達能力是面試中的幾%這樣
然而我沒放到的那樣佔了備審的30%...
※ 編輯: jj840917 (111.255.169.17), 04/17/2015 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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