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認真] 組務版WOW版的判決
※ [本文轉錄自 Sub_GOnline 看板 #1Ela-u66 ]
作者: ganbaday (低調) 看板: Sub_GOnline
標題: Re: [申訴]WOW板Induction板主判決無標準
時間: Sat Nov 12 18:51:33 2011
前言:
其實,教育users不是組務的責任,這種案子如果是群組長的話應該只有半頁的判決文XD
貼出原推文內容,判定確實有人身攻擊成分,維持原判,結案。
打官腔制式化是可這麼處理,三五行就能結案XD
但我覺得,讓當事人理解問題原委,會對未來較有幫助,
而且版主也有地方需要拉正一下,即使沒有以後了,該做的還是要做...
事發經過:
Cait於推文違規,經當事人檢舉後遭版主判處警告,不服上訴。
爭點:
1.哪裡有違規?
2.他先咬我的,他有檢舉資格嗎? 我咬回去難道錯了嗎?
說明:
1.關於導致申訴者違規的原因~
"真正的辯論"是個不容易的領域,必須準備大量的資料,還有嚴謹的比賽規則,
它是一個需要高度邏輯能力、高超言詞技巧的事情,目的是說服對方、說服評審,
而不是單純罵贏對方這麼簡單... 是個遠高過網路上吵吵鬧鬧的不同境界。
但基本上我是不懂的,我唯一知道的是,那跟網路上爭論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但很顯然地,Cait提的"辯論"並不是上述那種嚴謹的比賽,而是說網路上的爭吵
而tri 單獨將那句話抓出去反駁,他想的"辯論"應該是我前述那種嚴謹的辯論...
或許是Cait用詞不標準讓tri 誤會,或許是tri對"辯論"特別有見解所以被燒到了(?)
無論如何他們講的是不同東西,基本上算是"雞同鴨講",不會有共識的XD
依照比較通俗但難聽些的說法,的確是"跳針"了沒錯... 連續噓文也沒錯...
而莫名其妙地反駁你之後,要跟他討論卻跑了,也是炮了就跑沒錯...
但關鍵來了
我也覺得這樣的行為很沒意義,講難聽點就是來亂的,但我不能說出來,也不會說。
因為我知道講出來就違規了。
→ Caitsithdx:你自己也說那是"當事人"來檢舉了,那吵不過就去檢舉的
→ Caitsithdx:是先說先贏嗎?
我想,只要不做任何攻擊或挑釁,對手自然也不會有機會能檢舉。
無論釣竿的問題有多大,魚,也是可以選擇不去咬餌的。被釣到了,自己真的得檢討~
﹝以上紅字區◎註一﹞
因果關係的確是會考慮的,但不可能阻卻違法,除非你能證明,
你有合理理由非得這麼做不可。否則,因果關係頂多換減刑,不可能無罪的。
舉個例子,你看到強姦殺人犯,怒上心頭殺了他,這叫"義憤殺人",
法律上的刑度比一般的殺人罪低很多,這就是考慮到因果關係的關係~~
因為你不是預謀想殺他而殺他,而是一時情緒激動~
但即使他罪該萬死,你故意殺他仍然有罪,只是會考慮你的動機而判比較輕。
什麼叫做合理理由? 如果殺人犯拿刀衝向你,不殺他就可能會被殺時,
這時你殺他就有合理的阻卻違法理由,因為你非殺他不可。
2.基於前述,本案
→ Caitsithdx:你還是在跳針啊,這根本就不是主題難道不是垃圾話? 09/29 21:36
→ Caitsithdx:放炮跑人,連續噓文,跳針不回,板上亂源你全佔了 09/29 21:38
無論整件事的合理性及原因是什麼,都不能以攻擊或挑釁作為處理的方式~
就算對方姦淫擄掠殺人放火,你也不能罵他,他的行為不會成為你攻擊他的合理理由。
﹝以上黃字區※註一﹞
講人跳針、亂源,我想應該非常明確沒有什麼爭議空間... 因此本案
依過往判例,程度相當者皆為警告,故維持原判。
想要表達同樣的意思,可以有立場更穩固、氣勢更強的表達方式,而不會產生攻擊性
例如"你說的辯論根本不是我說的辯論,你沒看懂我意思想表達的主旨,
我在說A然後你說B,然後就抓一個你誤解的點來轟我,這是問題一;
要你說明你又不講,炮了人就跑對討論毫無助益,這是問題二;
整串中你一直噓,卻沒表達出什麼重點,只是一直抓小地方反駁,
卻沒提出什麼論點,也沒有大方向可以抓,這是問題三。
要不你就好好講出你的一番道理來,否則誰能懂你到底在說什麼?"
試著把自己的方向轉為"試著以理服人",無論是對看板討論上或未來人生,都是好的,
嗆人,有害而無利,尤其年紀越大之後,越能體會,共勉之。
3.關於檢舉者的問題
→ Caitsithdx:但今天當事人本身檢舉的資格就有問題,為什麼沒處理?
來個誇張的例子,今天A強姦殺人,但你在路上罵A: 你這人渣。
他的確是人渣,但他告你公然侮辱一定告得成,即使他是死刑犯,依然有告人資格。
無論你攻擊的對象是誰,他比你做的過分一萬倍,都不影響他檢舉的資格。
→ Caitsithdx:而且到底誰先引戰的,真要判也不只我
我在 #1D_XuTD5 (Sub_GOnline) 這個判例說過,
所謂的引戰,是指挑釁、嗆聲,不一定是起頭的人才是引戰,
﹝以上黃字區※註二﹞
主要考量的點在於〔語氣是否很嗆〕,一般常見的都是大量激問、詰問、反諷等等。
tri說"你聽不懂別人在說什麼",應是主觀猜測或假設"你覺得沒內容"這結論的原因,
感覺不太到挑釁意味... 講人聽不懂也還好,他也沒看懂你的"辯論",
沒仔細看、不夠用心、誤解等,都可能沒看懂,算是很中性的陳述~
如果是"你智商有問題所以你覺得沒內容"、"你小學沒學好"
或"你國文老師沒教好"之類,貶低智商/教育程度等,這就是違規了...
態度不友善 =/= 攻擊。
4.最後,此篇申訴文,版主的部分回應並不合適,許多言詞已經有點情緒化,
把自己當機器人,打官腔就事論事已足矣,有些話心裡想或私下說就好,公開講很不妥
一開始其實只要講: 違規明確,判例ooxx。心情的部分心裡面想想就可以,
把自己當公職,私下跟其他同事、上司抱怨即可,不需要在民眾面前講~
更糟糕的是修文補充的那些,除了激化情緒之外,並沒有任何教化意義...
引導板風是個很難的課題,但"企圖教訓"絕對不是個好方式,你不是他媽媽或老闆;
而"不屑的態度"更有害無益,試想今天有人被警察開紅單,想跟警察盧一下~
結果警察的態度就像看到蟑螂來一樣討厭,那人會怎麼想?
總之,暴露出主觀情緒部分,對於管板來說非常的負面,這些東西不能攤開的~
我知道這有點難,畢竟是人性,但這也是種訓練不是嗎?
生活群組曾有板主對user出言太嗆被拔職的,而本群組並無前例,
倒是有前板主被前組長提醒多次(#1B-Ro68R (Sub_GOnline)),但仍沒懲處。
所以這裡也不到直接懲處的程度,但我不打算跟前組長採取同樣的政策,
我認為勸過就該進步,畢竟這是能做得到的事情,因此若再有同樣情況就會懲處了。
--
今天好像審不完全部了 囧...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1.242.10.104 (11/12 18:56)
推文區塊不是我的重點,所以重新編輯拿掉了。
◎註一:此紅字區塊為我轉文重新編輯後的上色區塊,非原始文章所有。
※註一、註二:為轉文之重點,請望各位版友花費時間,吸收一下小組長的說詞、見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sdf751013 (111.252.178.59), 時間: 11/13/2011 13:54:14
※ 編輯: asdf751013 來自: 111.252.178.59 (11/13 13:55)
※ 編輯: asdf751013 來自: 111.252.178.59 (11/1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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